自治区水利厅:
按照《关于加快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新水厅〔2019〕89号)要求,博州水利局全面对照,认真开展自查、“回头看”等工作,对问题“举一反三”,明确目标责任。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机构落实情况
2019年3月25日,博州水利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博州水利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博州水办字〔2019〕12号)。经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的落实情况。
二、调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调查,温泉县阿尔夏提水库和大库斯台水库于2011年5月1日开工兴建, 2012年,两座水库在大坝基础处理验收过程中均发现左右坝肩出现了渗漏问题。水利厅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督导检查组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经过厅建管处和博州水利局专家多次调研和讨论,决定两座水库均采用灌浆处理。
因两座水库在渗漏处理问题上要求严、工期紧,原两个施工单位及相关勘测、设计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熟悉,所以没有等调整概算程序完成和资金落实后再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而是当做附加施工项目,由原设计、施工等单位直接进行了后续阶段的施工,导致项目在大库斯台水库项目上与葛新局发生1702.87万元、与湖南设计院新疆分院发生445万元、与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发生45万元、与新疆水利水电科学院发生55.75万元,合计产生了2248.62万元的应招标而未招标工程款;在阿尔夏提水库工程上与湖南设计院新疆分院发生375万元、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发生40万元,合计产生了415万元的应招标而未招标工程款。两水库合计涉及2663.62万元未招标。
三、对当事人处理结果
2019年3月27日,温泉县农业和水利局党组印发《关于对王臣勇同志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违规行为的通报》(温农水党组发〔2019〕4号),给予王臣勇同志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温泉县纪委监委、党办和政办。
四、整改情况
㈠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博州水利局举一反三,认真对近三年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梳理自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同时将《关于规范水利工程设计招标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7〕40号)等相关文件转发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㈡ 按照水利部提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要求及《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博州水利局于2019年4月29日印发《博州水利局分片包联指导督促县(市)重点工作方案》、2019年5月3日印发《2019年博州水利局落实“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工作方案》(博州水办字〔2019〕32号)。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机制,于5月21日—22日分两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检查,主要针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承诺到位情况、施工质量缺陷、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对3家施工企业做出停工整改的处理决定。
㈢ 进一步推进博州水利工程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13个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落实《关于规范水利工程设计招标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7〕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选择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7〕43号)、《关于合理划分水利工程招标标段的通知》(新水办建管〔2017〕43号)相关规定;二是博州水利局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强化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项目法人履行、监理及施工单位履行岗位职责、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责任追求”等分类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三是严格落实水利工程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度,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报结果及时抄送各县市人民政府。
下一步,博州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招投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行业强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发现问题,堵塞招投标等工作环节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