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逐步落实,水利部职能重新确定。水利部鄂竟平部长做出“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治水的工作重点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意味着我国治水的工作重点也要随之转变,就是要转变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论断。按照《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水利网络信息化成为助力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手段,博州急需加强水利信息整合,建立集中。
一、博州水利部门职责职能及专项规划情况
㈠ 博州水利部门组成及承担职能。
博州州、县(市)两级设置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除阿拉山口市设置为阿拉山口市水务局外,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设置为水利局。
1. 博州水利局
博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博州水利局,正县级行政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博州水利局职责确定为: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县(市)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库、渠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十三项工作职能。
2.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温泉县水利局、精河县水利局、博乐市水利局为对应县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与县市农业局合并成立农业和水利局,2019年重新组建为温泉县水利局、精河县水利局、博乐市水利局。阿拉山口市2012年成立后,设立农林水牧局,2015年设立阿拉山口市水务局。
3. 自治州级水管部门
博尔塔拉河横穿温泉县和博乐市,为加强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设置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处,负责流域内水库、渠首、干(支)渠等重点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做到生产、生活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职权内的水行政执法、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水政监察(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负责流域内(地方、兵团)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管理及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批准;在自治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流域内开展防汛抗旱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从工作职责划分具有公益性质。由于博尔塔拉河流域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取消博河流域管理处行政职能。
4. 县市级水管部门
博乐市、温泉县水利局下设水利管理站,精河县水利局下设有水利管理处,相当于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区域地表水资源调度、防汛抗旱协调及水利工程运行维护。
㈡ 博州水利专项规划情况
1. 《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综合规划》
博州《流域综合规划》于1994年4月启动首次编制,1997年8月通过水利厅技术审查,同年10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2001年3月博州《流域综合规划》进行第一次修编,2002年8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审查,同年9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2017年11月15日自治州第十四届八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开展博州《流域综合规划》第二次修编工作。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流域总体规划、水资源评价与配置规划、防洪规划、现代化灌区建设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岸线利用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水利风景区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产养殖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水力发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规划分期实施意见及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2018年4月,黄河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综合规划》设计任务书,4月20日,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技术审查;9月7日,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综合规划第二次修编任务书》的审查意见。2019年4月18日,自治区水利厅规设局对《博尔塔拉河精河流域综合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目前,编制单位正在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2. 《博州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
2001年博州委托博尔塔拉水文局编制了《博州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2018年博州委托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博州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进行修编,目前已编制完成,由自治区规设局审查完毕,正在等待批复意见。
3. 《博州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博州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5年9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16 年 3 月由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新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通知》并征求全疆各地、州(市)发改部门意见,根据各地、州(市)发改委会同水利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规划报告。2016 年 6 月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召开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咨询会,根据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报告。2016 年 7 月,征求发改委、水利厅、住建厅、经信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和环保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确认相关规划指标后,由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执行。
4.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于2017年委托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博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启动编制。规划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博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15年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总体布局、重点工程项目、改革发展措施等,为指导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发展提供纲领性文件。2018年12月,初稿已成型,经过专家指导正进行修编,等待初次审查。
5. 《博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
2015年底,博州水利局编制完成了《博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于2016年启动实施。目前“十四五”规划已启动编制。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㈠ 博州水利部门业务开展情况
1. 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一是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主体完工并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2018年完成投资5340万元。精河下天吉水库二期工程(含电站),目前已完成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二是供水工程。精河县城乡一体化水源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0.89亿元;2018年,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实现向城区供水目标,延伸供水管网24千米,供水区域覆盖到阿热勒托海牧场、小营盘镇、青得里乡,完成投资1.01亿元;2019年计划实施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后续建设,将供水管网延伸至乌图布拉格镇、达勒特镇和贝林哈日莫墩乡,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启动精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实现向县城、工业园区及部分乡镇供水目标,计划完成投资1.4亿元。三是农村饮水安全。2018年,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5个,解决了1.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9年,启动温泉县北部片区三个乡镇场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受益人口1.02万人,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四是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项(温泉县乌拉斯台河、莫托河),修建防洪堤坝26.16千米,完成投资2592万元。2019年,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项(博乐市阿热勒托海河段治理工程、温泉吐尔根河查干屯格乡巴彦萨依段治理工程、精河县大河沿子河沃尔塔布拉格村大桥至入博河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修建防洪堤坝27.2千米,计划完成投资5457万元。五是大中型灌区改造。完成温泉鄂西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任务,更新改造干渠1条5千米,支渠3条27.09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08座,完成投资1414万元;实施博乐市夹河子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更新改造干渠1条、支渠3条,总长25.54千米,完成投资1400万元;实施博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更新改造干渠3条总长18.3千米,计划完成投资0.78亿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六是农业节水滴灌建设。统筹整合农发、国土、扶贫等节水资金1.43亿元,建设完成滴灌面积15.25万亩,其中实施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村队实施滴灌面积11.93万亩。七是水土保持治理。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4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平方千米,完成投资1750万元。八是其他方面。实施村级水利惠民生项目49个,重点完善村队自来水入户、渠道维修、管网改造等民生水利设施,完成投资2205万元。
2019年,博州水利局坚决贯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加快实施灌区改造、高效节水、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进一步补齐水利设施短板。
2. 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一是以督导检查为契机,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认真研究在环保督察、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涉水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整改落实。收回艾比湖卤虫捕捞证,停止卤虫捕捞和水产养殖活动,拆除捕捞养殖及生活设施,恢复区域自然状态。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的322眼非法机电井已全部封停,退地10.49万亩,减少地下水开采3600万立方米。完成环保督察第18、20、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博河、精河、大河沿子河完成向艾比湖注入生态水5.02亿立方米的任务。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印发《博州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博州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自治州推进河道整治工作方案》及《博州河道采砂商砼站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等5个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河湖长制整改销号制度。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全部到位。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生态基流和最低生态水位初步编制完成。以治理河道“四乱”为重点,建立“四乱”问题台账,河道及其保护范围内的51家采砂场、河道400米内34家畜禽类养殖场已关停、拆除或搬迁。博州境内河流、湖泊“一河(湖)一策”已印发实施。目前,全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分年度严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根据2018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2018年博州用水总量是15.1282亿立方米(其中地方10.1336亿立方米、兵团4.99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14.1777亿立方米(其中地方9.3597亿立方米,兵团4.81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93.7171%;工业用水量0.11777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0.7785%;生活用水量0.3139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2.0750%;城镇绿化用水及其他生态用水0.51886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3.4294%。为完善水资源制度管理体系,2018年州政府批准实施了《自治州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自治州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博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同时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印发《关于博州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河系分解的通知》(博州水考字〔2018〕6号),各县市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至取用地下水机电井及各地表水取水口,并据此开展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同时加强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力度,对改变用途、超计划用水、擅自转让水权、未实施取水、拒绝安装计量设施或拒绝缴纳水资源费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四是加快水利改革进程。《自治州水权改革和水市场建设建设实施方案》、《博州水权交易体系建设方案》已由州政府先后印发执行。农业供水价格测算方案通过州政府审议,农业水价调整进入成本监审阶段。
3. 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
历年来,博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及水库、水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工作。组织专人对易发融雪性洪水、雨洪、冰洪的博河、精河、阿恰尔河等重点河流,乌拉斯台沟、那仁布拉格沟等重点山洪沟,博乐市南城区防洪堤坝、排水设施和所有水库、水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全覆盖、多频次的巡查。把疏通行洪通道,储备防洪物资,组建抢险队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的监管,完成小型牧区水库及“五一”水库的安全鉴定及竣工验收。深刻吸取哈密市射月沟水库溃坝事件教训,对全州运行及在建的9座水库进行全面排查,逐库落实“三个责任人”、“三个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增强防震减灾意识,针对地震应急桌面推演中发现的问题,对40余处水库、水电站、水厂(塔)、渠首进行拉网式检查,不断完善以山区河段、下天吉水库、农村饮水工程等为重点的防震减灾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水利工程开展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等不同阶段的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应对水平。
㈡ 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水利业务工作主要问题为缺乏水利信息数据支撑。一是缺乏总体架构设计,信息化建设条块分割、孤岛丛生、低水平建设、重复建设较多。整体效率低,数据不能保证有效共享,也不能支持业务运营的一体化。二是硬件和应用系统建设较多,数据管理、分析和利用程度较低。对数据的分析、利用重视不足,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仅能满足最基本的业务流程电子化需求,难以满足领导层的决策需求,总体的效益和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三是已建信息化设施由于不能相互兼容,成为信息化建设提速升级的掣肘。现有的信息系统建设方式成本高、周期长,系统架构缺乏灵活性、变更困难、可扩展性差,也导致在业务发生变化时系统难以随之优化。导致在进行系统建设提速升级时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三、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博州水资源总量为24.05亿立方米,有博尔塔拉河、精河等河流102条,湖泊5座,地方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共8座、在建1座,各类工程化引水渠首40座,取用地下水机电井2360眼,按照水资源分布情况,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供水格局。博州水利局于2016年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编制完成了《博州水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 2017年1月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信息中心技术审查。博州以博乐市为试点,开展了地下水资源监控管理项目建设,安装智能计量设施1223套。通过建设,初步掌握了信息化技术,积累了一些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具备了开展全州水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条件。计划下一步在安装各县市基础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建设州县两级水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具体检测体系分述如下:
1. 博州水文监测体系,基于博尔塔拉水文局水文监测站建设。截至目前,博尔塔拉河、鄂托克赛尔河、精河、大河沿子河设长期水文观测站分别为温泉站、博乐站、精河山口站、阿恰尔站、沙尔托海站,2012年新建了阿合奇水文站、三台水文站和哈拉吐鲁克河山口水文站。地下水1995年设有25个常观井,可正常使用18个,2017年新建12个,2018年开始使用。艾比湖设置巡查断面3个,雨量气象站15个。由于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年代久远,降雨监测站点稀少,水量检测仅覆盖博尔塔拉河、鄂托克赛尔河、精河、大河沿子河,对未覆盖河流只能采取相关性分析估算水量;除新建地表水监测断面和地下水水位监测井点外,多数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文资料目前还在通过人工观测、巡测的方式获得数据,数据质量低。博州水资源的评价都是建立在这样的数据体系之上,“家底不清”就无法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管控方面做出正确决策。与博州水文监测相关的山洪预警信息平台数据不可靠,难以支撑防汛应急预警需求。
2. 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体系,主要由水管单位自建系统、水库工程配套系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组成。
水管单位自建系统开始于上世纪末,基于水管体制改革,首先是从流域管理机构、水管单位为加强水费结算管理,开展了监测能力建设。博尔塔拉河灌区建设有信息中心1处、信息分中心6处、水情监测拍照站点共计76处;精河县建设有精河渠系水量信息站6处;博乐市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控,试点开展机电井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信息化建设,在市水利局设主监控中心1个,在各乡镇场设分中心6个,对博乐市1223眼地下水灌溉机井实施远程控制、精准计量,实时数据传输、实时预警监测。
水库工程配套系统目前已建成:鄂托克赛尔水库建有水情、大坝安全监测、预警广播;五一水库建有水情、大坝安全监察、视频、预警广播;精河下天吉水库建设有水位、大坝安全监测、闸控系统;沙尔托海水库建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渗流渗压、变形监测、环境量监测、放水洞监测、自动化监测设备、软件)、闸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2016年至2017年国家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在博州区域共设置49个监控站点(其中:地表水43个,地下水6个)。2018年启用,实时数据直接上传水利部和自治区水资源信息中心平台。
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分别由不同的管理者委托不同的开发商建设,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标准、难以统一管理,各县市发展不平衡。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数据库及处理平台,各级水利系统统计上报数据可信度下降,尤其是在自治区启动国家水资源监控平台后,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必须保障。同时,各县市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阿拉山口市基本处于空白状况;博乐市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信息化建设后有较大改善;温泉县2018年利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完成部分地表水、地下水监控设施建设;精河县监控设施建设较为缓慢,除主要骨干地表水工程外基本处于空白状况。
3. 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基于博尔塔拉水文局水质监测站建设。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点有:博尔塔拉河、鄂托克赛尔河、哈拉吐鲁克河、大河沿子河、精河5条河流的12个监测河段、赛里木湖的3个监测点,博乐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市自来水公司水厂的4个监测点,2个地下水监测点,共21个监测点;博尔塔拉河、大河沿子河、精河入河排污口水质巡测站点15个;艾比湖入湖水量巡测站点4个。仅对主要河流设置了基本水质监测,生态基流监测还处于空白,以点带面情况严重;监测方法简单,各水质、水量监测站点目前均采用低频次(6次/年),人工监测(取样),数据质量差。
4. 河(湖)长制监管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于2018年9月试运行,2019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紧紧围绕河湖管理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引领作用,提供河湖管理相关政令或信息的上传下达,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管理策略、任务分解,河湖管理任务落实、执行,上级河长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等功能,加强河湖管理的协调、调度和监督、组织、执行,助力河湖长制在辖区内的推行、落实,为实现河湖长制总体工作目标提供技术支撑。软件模块包括:河长总览、河长地图、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信息服务、河湖巡查、巡河事件、投诉举报、考核评价、事件督办、会商决策、工程管理、系统管理等。为及时掌握河道水流变化情况并及时预警洪涝事故、避免人员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博州开展了河道监控试点项目,目前投入使用博尔塔拉河博河大桥监控点、85团监控点。
5. 博州防汛抗旱体系。博州防汛抗旱体系下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于2014年度自治区水利厅统一下拨资金建设,博州州级平台建设单位为北京慧图公司,温泉县、精河县、博乐市县级平台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福斯特公司,2019年5月14日阿拉山口市平台招标结束,拟于5月底开工建设。全州目前有州级监测预警平台1个,县(市)级监测预警平台3个(包括自动雨量站38个,自动水位站19个,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8个),群测群防体系3个(包括危险区、安全区划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预警指标的确定、明白卡、宣传栏、挂图、光盘制作及山洪灾害的培训、演练)。该系统是针对山洪灾害防御时间短,预警信息传递难度大,基层防汛责任人体系脆弱、公网和设备管护困难等问题建设的山洪防御体系,是山洪灾害防御的“最后一公里”。博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行巡查,委托福斯特公司专业人员每年汛前对包括已建雨水情、图像、视频监测站点、预警设施设备、平台硬件软件、群测群防体系等各方面开展养护工作。截止2019年5月,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基本运行正常。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对博州3座中型(下天吉水库、五一水库、鄂托克赛尔水库)与4座小型水库(江巴斯水库、大库斯台水库、阿尔夏提水库、沙尔托海水库)进行监测,通过仪器观测和巡视检查对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两岸边坡、相关设施以及周围环境所作的测量及观察,数据直接传输至水库管理站。
四、数据建立情况
博州暂无专用水利信息数据库,在水资源监测方面,由于水利信息分散及计量设施落后,造成水资源用量等监测精准度不高,且利用人工观测和处理手段存在耗时较长,所需分析数据量过大等问题,导致博州水资源精细化管理难以保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方面,数据类型属于实时监测的雨情及水情,通过互联网传输至县级监测预警平台,通过人工汇总至州级监测预警平台,时效性难以保障。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方面,对8座水库(下天吉水库、五一水库、鄂托克赛尔水库、江巴斯水库、大库斯台水库、阿尔夏提水库、沙尔托海水库、七一水库)中的7座水库(除七一水库)已经建立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通过仪器观测和巡视检查对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两岸边坡、相关设施以及周围环境所作的测量及观察,将数据传输至水库管理站,再由水库管理人员将大坝安全基础数据分析判断报送博州水利局。由此可见博州急需建立专用水利信息数据库,提供实效精准的基础数据,保障博州水利各项工作决策的准确性。
五、业务需求
博州水利信息化业务需求基本包括公文处理、信息通知、数据信息统计分析显示、业务工作处理等部分。博州计划结合水利部门职责及核心业务需求,依托水利云数据中心,针对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电子政务、农村水利管理等,为各部门建设业务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以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建立水利门户应用平台,实现各业务专题的无缝融合和扩展,建立一个“多维业务信息融合”、“多手段服务”、“可持续可扩展应用”的水利一体化平台,实现水利信息化管理的新突破,从信息化升华为现代化,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信息化需求
一是水利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在现有信息采集设施基础上,针对采集站点种类,空间密度、时间频度,数据精度等方面进行的提升,为水利综合信息化应用提供基本支撑。主要包括:水文监测体系:包括降雨信息监测、水位信息监测、流量信息监测、蒸发监测、土壤墒情监测、地下水监测等;水环境监测体系:主要包括水质信息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生态基流监测等;工程运行监控体系:主要包括水库、闸门、泵站远程测控,大坝、堤防安全监测、取水口监测、视频监控系统等。二是基础运行环境建设,云数据中心是水利综合业务信息汇集、存储与管理、交换和服务的中心。数据中心通过有序汇集基础感知信息,形成有用和可用的信息资源,通过提供各类信息服务,深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信息共享、改进工作模式、降低业务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