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A类
努尔夏提·巴吾尔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卫生环境整治力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力度。一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全州新建农村户厕1447座,整改问题户厕7644座;56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22.13%;建成运营乡镇(场)垃圾填埋场11个,配备农村垃圾收运车46辆、垃圾运输车30辆,配备农村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船357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246个村队开展“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5000余场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20万余人次。完成村庄绿化美化项目54个。二是创新实施里子工程。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作用,建立健全帮带建强基层组织、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基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群众工作“四项机制”,成立自治州“访惠聚”助推乡村振兴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充实完善“访惠聚”驻村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35件事”的通知》,探索建立“组织发动、宣传推动、党员带动、村民行动、奖励驱动”五动工作法,实施庭院(居室)整治“里子”工程,充分发挥“访惠聚”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三是整合部门项目资金。2022年全州39个部门制定299条创建措施、投入6909万元行业资金支持示范创建,打造了博格达尔村、阿里翁白新村、介格得布拉格村、格尼登村等一批有产业支撑、有品位内涵、有发展后劲、具有博州特色的示范典型。四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成功举办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现场会,形成博州经验、博州模式,博乐市成为全疆地方唯一获得2022年度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博乐市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在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23年,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党委主要领导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印发的自治州党委2023年一号文件明确将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动员优势,利用各类宣传途径,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注重农牧民心理健康,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牧民教育培训中。
二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关于深化新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一体化运维。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合理利用好公益性管护岗位,把当地村民特别是脱贫户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公益林管护的重要力量。
三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新建户厕1487座,整改问题户厕5995座,完成7个农村卫生户厕整村推进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个粪污一体化试点村建设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建设城乡垃圾中转站10个,实现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博乐市海创垃圾焚烧厂处理。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114个村庄美化绿化项目。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类项目资金和各类行业评选向乡村振兴示范市、乡镇、村队倾斜的“两个优先”原则,支持博乐市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市,高质量完成1个自治区级示范乡镇、19个重点示范村创建任务。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村队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市场化机制。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