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库尔曼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治州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高度重视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作,作为“十四五”期间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的重点工程,列入《博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努力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以提升精河灌区的灌溉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高效利用。
一、灌区基本情况
精河灌区作为精河县农业灌溉的重要水利支撑,承担着精河县茫丁乡、八家户农场、托里镇等乡镇场45万亩耕地灌溉任务。自2001年至2009年,精河县筹措资金4756万元,分九期实施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改善45万亩耕地灌溉条件,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8提高到0.569。
二、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五”期间,自治州水利局将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纳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博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成为自治州“十四五”期间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志性项目。同时,主动对接自治区水利厅,力争将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纳入《新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但“十四五”期间受国家政策和资金影响,全疆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大型灌区项目仅6个,且向南疆倾斜,因此,未能在“十四五”期间实施。
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自治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及自治州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前往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沟通对接。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已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并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最新要求,加快修改完善工作。目前,经积极争取对接,该项目列入《新疆“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通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核,水利部水规总院初步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后期,州、县两级水利部门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的沟通对接,指导精河县加快完成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工作,2026年6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力争2027年开工建设。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议的落实。
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卓磊电话:18129199191、2319936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布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