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孟雷 答复类别:B类
杨耀中、张红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州管理制度改革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博州园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年来,博州作为边境开放地州,紧抓发展机遇,从1992年国务院特区办公室批准博州设立园区以来,博州已先后创建国家级园区2个,自治区级园区3个。总体上看,全州园区发展步伐较快,初步形成了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进出口落地加工等产业,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随着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现有园区管理制度作用趋于弱化,主要表现在:园区“管委会+公司”运行机制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园区职能职责定位不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过多、经济事务管理职能弱化,激励机制落后、园区干部主观能动性不强,园区“低、小、散、弱”的问题突出,园区实力不强,主导产业集聚度不高,同质化较为严重,口岸与园区相关政策延伸、联动发展存在瓶颈等。因此,推进自治州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意义重大。
一、改革推进情况
㈠已拟定自治州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案。按照州人大代表的建议要求,州工信局已牵头起草了《自治州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征求了4个县市和15个州直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建议及州口岸经济发展指挥部办公室的修改意见建议,州工信局对《自治州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自治州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现已报请自治州领导审议,待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㈡自2024年起对全州工业园区试行年度差异化考核评价工作。为有效激励园区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州工信局已牵头制定《自治州工业园区差异化考核工作方案》,考评指标由共性指标、贸易发展指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发展可持续性指标、创新发展指标、加分项等六个一级指标,三十个二级指标组成,考核评价结果将与园区工作人员年终绩效奖挂钩。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㈠明确园区管委会职责。按照自治区“园区管委会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经济管理等职能”的要求,各县市认真组织梳理各园区管委会承担的职责任务,明确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编制园区相关规划、调配各类资源、提供要素保障、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助企纾困解困、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责。重点理顺博乐边合区“一区三园”(金三角工业园区、五台工业园区、东工业园区)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博乐边合区园区管理机构“三定”方案,理清阿拉山口综保区管委会与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的职责定位。
㈡剥离园区管委会托管代管职责。按照自治区“园区托管代管相关行政区划建制或部分行政区域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托管代管”的要求,各县市结合本辖区园区发展现状,综合研判在园区设立社区的必要性,理顺园区与所辖社区的隶属关系,进一步明确园区社区的职能。五台工业园区和东工业园区可将园区管委会托管代管的社区及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或街道承担,园区后勤保障等服务,可采取以购买服务形式实行企业化经营。
㈢规范园区管委会监管职能。按照自治区“制定园区权责清单,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要求,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将园区管委会承担的市场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等监管职能交由各监管部门派驻机构承担、专人负责。派驻机构原隶属关系、人员身份不变。派驻机构受派出的监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并以园区管委会为主,派驻机构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应征求园区管委会意见。园区内行政执法等职能,由园区管委会统一部署,与派出机构联合开展,确保监管一致性。重点推进精河县人民政府将涉及五台工业园区的相关监管职能移交博乐市,博乐市人民政府要创造条件积极做好监管职能承接工作。
㈣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用好国家开发区“云平台”资源和自治州“产业招商大脑”“化工园区智慧平台”等资源,优化园区统计体系,解决园区间多头统计、重复核算等问题。逐步推进园区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鼓励各园区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以数字化技术为手段,围绕园区管理运行和服务,推动园区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园区管委会大数据分析运用决策能力。重点打造阿拉山口综保区智慧园区,加快推进精河化工园区、五台精细化工园区数字化建设和运行,形成典型示范,发展园区新质生产力,努力构建独具博州特色的“数字园区”新格局。
㈤授权赋能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按照自治区“依照法定程序分层级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位”的要求,各县市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加快推动园区行政审批改革。园区管委会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政府统筹管理园区经济事务和行政审批权限,根据赋予各园区的经济管理权限,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照法定程序分层级下放至园区管委会,具备条件的园区可开展行政审批局设立试点,依法行使州、县市相关部门赋权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权。按照“权责一致、谁用权谁负责”的原则,管委会对赋权事项,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相关权力,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依法授权部门与园区管委会建立审管互动、双向反馈机制,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审批监管执法相互衔接、赋权事项运转正常。重点做好首批次赋权单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信、发改、住建、林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州县单位)将涉及园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园区管委会,逐个列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园区管委会积极做好承接,先行试点示范。
㈥充分发挥运营公司市场化运作价值。按照自治区“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发挥公司作为园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作用”的要求,各县市园区尽快理顺园区管委会与园区运营公司的关系,园区运营公司主要承担园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资本运作、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运营职责,在园区管委会授权下,推动“资本化、业务化、项目化”。阿拉山口综保区金港开发有限公司重点做好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资本运作、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运营职责;博乐边合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博州大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点做好投融资渠道拓展,从简单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向产业投融资方向转变,构建债券和股权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强化产融结合能力,加快培育中介服务、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等现代园区业务;精河县嘉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做好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职责。
㈦创新人事薪酬机制。按照自治区“创新人事薪酬机制”的要求,各县市要积极推进园区管委会人事制度改革。园区管委会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原则上任期不少于三年,确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作为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基本依据。赋予园区选人用人自主权,建立人事编制冻结、员额管理制度,推行岗位聘任制,实现岗位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探索工资绩效、薪酬分配形式,将薪酬总额与园区的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等业绩挂钩,薪酬总额的设定结合园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参照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年薪制,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由基础工资、月绩效、年绩效和任期绩效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副主管年薪16万-25万元、一级主办14万-20万元、二级主办13万-18万元、三级主办11万-15万元、四级主办10万-14万元、五级主办9万-13万元)。
㈧优化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各县市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赋予园区管委会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权限,建立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园区财政预算和核算机制,建立相应激励引导机制,激发园区招商引资、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博乐边合区利用好五台工业园区原有金库的便利条件,探索行使财政管理权限,实行相对独立的财税管理机制;精河工业园区重点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预算保障机制;阿拉山口综保区积极探索与发展相适应的财税管理新机制。
㈨推进园区土地“亩均论英雄”改革。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是国家自然资源部落实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点监测指标,是自治区园区考核、扩区、调区、升级、退出和综合发展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将园区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工业用地亩均产值)纳入园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引导企业做优做强、倒逼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重要措施,倒逼园区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加快转变。
㈩提升土地使用率。严格执行土地使用率要求,将闲置土地处置作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的重要依据,未完成处置任务或新增闲置土地超过处置量的,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收缴闲置费或收回;非企业原因造成的,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置。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建设用地,提升土地配置效率,鼓励园区依法回收低效用地,规范有序实施产业用地类型转换,推进多层厂房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提升土地投资强度。转变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模式,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
(十一)引导园区产业合理布局。建立项目入园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州重大项目提级管理规则》《自治州招商引资项目提级管理规则》《自治州招商引资项目跨县市异地流转管理办法》等规定,引导资源要素、招商项目向优势产业、优势园区集中,从根本上杜绝各园区无序竞争、重复建设、同质化发展。园区内各类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超标准、无标准的项目用地要按规定开展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各园区要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标准,以及监管措施、违规处理等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凡新建的制造业项目和企业,必须入园选址发展,园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业项目。对于不符合入园条件的特殊行业,如农副产品加工、一般加工制造业项目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需经县市政府审核,并报自治州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提级审核。
(十二)明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按照自治区“每个园区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的要求,根据自治州《关于推进“博阿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博州党发〔2023〕13号)对各园区的功能定位,各园区加快制定本园区需要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清单、需要前瞻性布局培育的先导产业清单,用于指导园区各类规划的编制修订,有针对性的引导招商项目对口入园和跨县市异地流转,推动园区主导产业有中生新、先导产业无中生有,推动各园区形成功能定位互补、主导引领、关联配套、产业延伸、错位发展的发展格局。阿拉山口综保区重点发展保税贸易与物流、保税加工等业态,综保区产业配套区加快打造进口粮油、畜产品、铜铝铀等战略性资源储备加工基地,相关配套产业积极向博乐市、精河县转移,力促实现“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口岸经济”“区域综合型经济”转变,辐射带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博乐边合区(金三角工业园、东工业园、五台工业园)重点围绕打造“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强化边合区与综保区在政策和产业层面的叠加协同联动,积极发展新型建材、精细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精河工业园区充分利用棉花、林果、盐卤资源富集优势,重点发展纺织服装、盐化工、农副食品加工业。
(十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运用自治区“对引进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绩突出的园区优先给予支持”的政策,建立自治州园区企业梯度转型培育体系,实行清单制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重点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重点专项资助等奖补资金,运用好企业认定奖励、研发费用后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工具,从要素保障、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方面,“一企一策”推动企业梯度成长,切实提高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
(十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按照自治区“更好发挥园区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方筹措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园区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支持各园区依托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研发与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园区工业互联网建设,聚合企业生产“研产供销服”(研发、生产、采购、销售、售后服务)各环节、“人机料法环”(用工管理、机器设备、原料耗材、法规标准、生产环境)各要素,引导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产品、企业、产业加快升级。
(十五)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围绕自治州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进出口落地加工等重点产业,按照“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集中集聚、集约集群”的要求,突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产学研用协同,产业与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人力资源协同”,加快培育具有博州特色的现代化园区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各园区要围绕本园区主导产业和先导产业,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为主线,编制产业链图谱,建立“一图多清单”(一图:产业链结构图;多清单:产业链上中下游国内头部企业清单、现有骨干企业清单、缺失环节清单、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可对接科研机构清单、要素保障清单等),推动分散粗放招商、地毯式招商向专业集约招商、指向性招商转变。
(十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国家“推动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改革方向,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控制”的政策,发挥博州新能源产业优势,结合外向型产业,推进园区绿色发展。利用“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政策,推动新能源专线和新能源直供电试点项目,降低电价、提升企业绿电消费。运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各园区创建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鼓励引导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清洁生产改造,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推动企业围绕“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辅料消耗、碳排放总量”等指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争取税收优惠。利用“绿色金融体系”政策,引导企业获取绿色信贷、投资、发展基金、保险和碳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能力。
(十七)统筹规划布局。按照自治区“做好园区规划编制修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各园区要对照《关于推进“博阿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博州党发〔2023〕13号)和《“博阿精”区域经济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已明确的园区功能定位、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和先导产业,启动本园区相关规划的修订工作,确保规划上下衔接、左右互联。抓住国家“赋予边合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支持地方向边合区赋予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重大机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流程,启动边合区管委会调区扩区申报工作,全面提升边合区要素聚集能力。围绕盐化工、石灰石精细加工,加快推进精河盐化工产业集中区扩区、五台精细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和认定,确保早日投入使用。围绕旅游礼品、旅游食品、绿色食品等产业,加快温泉民生产业园的产业填充和产业聚集,积极推动产业基础壮大,尽早申报创建自治区级园区。
(十八)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援助机制,运用商务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将“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合作共建园区和援疆、援藏、援助边合区数量”纳入考核的政策,积极与结对帮扶国家级经开区对接,开展项目推介、产业导入、共建园区等合作,推动结对帮扶做实做深、不断延伸拓展。支持博乐市、精河县根据中欧班列进出口货物种类和流向、流量,与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平台公司、物流公司及货源地商品厂家对接合作,深入谋划落地前置仓、边境仓和进出口商品加工产业,为打造中欧中亚班列集结分拨中心创造基础条件。运用招商引资项目提级管理和“利益分成、统计分算、招商联手、差异化考核”等机制,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跨县市异地流转,积极构建跨园区产业链、跨县市产业链、跨境产业链,不断增强园区间的产业协作和联动关系,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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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