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辉 答复类别:A类
刘云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市区收费公共停车场利用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自治州经济高速发展,城市车辆数量与日俱增,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各县市着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城市有限的土地空间资源,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合理有序地增加停车位数目,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出行的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公共停车场泊位22523个。
为盘活国有资产,2023年博乐市将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共49处,8049个停车位)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交于博乐市润景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实现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自行收费、自行维修、自行保洁,达到节本增效目的。其余县市公共停车场均由各县市住建局管理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使用。
对于您提出的要提高城市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效益、资金效益、社会效益,经与博乐市润景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商圈周边及临近住宅小区的公共停车场采取临时停车2小时免费或者月租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收费标准,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提高市区收费公共停车场利用率。具体收费方案为临时停车2小时之内免费,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月租费用40元/月。目前已按照上述收费方案执行。
感谢您对我州公共停车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田师诗 电话:0909—2319316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