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辉 答复类别:A类
张传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居民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调,推进问题解决
建立专项治理小组,明确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县市相关执法部门实行联勤联防联动,共同沟通推进解决小区绿地占用问题,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巡查发现机制,对占用公共绿地的业主劝说恢复绿地,并及时报告所属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加强履职,根据《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针对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劝阻后,相关业主仍不听劝、不停止侵占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申请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依规处理。如涉事业主对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服,不停止侵害行为的,由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查处住宅小区违建毁绿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于毁绿占绿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将整理相关违规现状情况、违反条款依据等资料,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劝阻业主违规侵占70余次,查处违规占用业主公共绿地行为11起,曝光3起。
二、居民小区绿地侵占问题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㈠部分居民法治意识淡薄,对开展绿地侵占治理工作理解、支持不够。部分违建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阻挠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㈡查处程序严周期长,惩戒作用不明显。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侵占绿地按法定程序一般要经过受理、立案调查、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组织行政强制等五个阶段,由于要考虑组织行政强制可能造成的社会不和谐因素以及法律规定给违法当事人留出足够的法律救济渠道和时间,处置期限太长,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㈠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城市管理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发挥监管作用,提高执法效能。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拓宽沟通渠道,及时公布居民住宅小区绿地侵占问题处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㈡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和部门违建治理的联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部门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健全情况互通报告制度,构筑信息沟通渠道,组建信息互联网络,及时、快速传递信息,共享信息。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社区、街道、居委会的协作关系,及时掌握辖区情况,以便将违法侵占绿地行为遏制于萌芽状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协作关系。理顺工作联通机制,共享小区管理信息,创新管理方法,使小区的违建动态能详尽、及时的置于行政执法部门的监控之下,从而有效杜绝违法建设。
㈢从加大宣传出发,增强住户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主动借助小区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将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住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执法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进行教育和疏导,帮助相对人理解相关规定,使相对人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金德木 电话:0909—2319329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