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连伟疆
答复类别:B类
巴特尔委员:
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博州文艺院团专业队伍建设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2023年我州共有在编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行业373人,其中:高级岗位68人,中级岗位155人、初级岗位150人。全州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行业职称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1.82:4.16:4.02,州本级为2.51:4.33:3.15、博乐市为0.72:4.1:5.18、阿拉山口市为0:1:0、精河县为1.29:2.9:5.81、温泉县为1.09:4.36:4.5。
二、2024年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落实文艺院团专业队伍建设。一是结合博州歌舞团实有编制情况,将空缺编制经州党委编办核准后报自治区备案,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要求,按程序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编制内。二是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退休(事业单位县处级、具有高级职称的年满60周岁退休,可在55周岁时自愿退休),女工勤年满50周岁退休(由工勤技能岗位受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故此事业单位没有提前退休的政策。建议州歌舞团将老演员转为幕后从事编导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或者由州文体广旅局统筹使用;确实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三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控制数备案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有序分流安置指导意见》(新人社发〔2022〕4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22〕43号)《关于健全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控制数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8号)要求,博州歌舞团可根据人员特点、业务范畴、工作质效等情况,合理申请编制外人员控制数,通过不断优化编制外人员结构来调整现有演员队伍结构。同时根据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我州编制外聘用人员控制数,核定我州歌舞团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编制外聘用人员。四是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范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预算,且工资没有固定的模式、结构和标准,故歌舞团34个州聘岗位不能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实行同工同酬。确需调整工资待遇,请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增加部门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采取以上方式,逐步解决博州文艺院团专业队伍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自治州各级歌舞团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演职人员能力素质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演员缺乏,无法完成演绎任务的问题。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朝霞,2318182
审核人: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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