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阿场土地流转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博乐市正在积极推进以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的方式,组建集体合作社,吸纳全村农民入股集体合作社。积极动员合作社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竞争,同时积极动员农民自愿以承包地入股合作社,不搞强制,由合作社管理投资、风险共担、年终分红。2020年阿场土地流转总面积14.73万亩,其中农户承包地流转3.91万亩。从流转去向上看,流入种植大户的面积为12.3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3.84%。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2.3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6.16%。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宣传,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利用农牧民夜校、升国旗等多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引导农户平等、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要求乡镇监督所辖村队在集体土地和农户承包地委托集体流转时,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规范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土地流转补充合同》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环境保护承诺书》,由村队负责审核把关,并在村队和乡镇农经站备案,农户签订率达100%。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