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全州有农村留守儿童107名,其中博乐市13名(小营盘镇1名、达勒特镇6名、阿热勒托海牧场5名、贝林哈日莫墩乡1名);精河县61名(大河沿子镇36名、托里镇3名、托托镇4名、阿合其农场16名、八家户农场1名、茫丁乡1名);温泉县33名(哈日布呼镇19名、安格里格镇3名、塔秀乡8名、查干屯格乡3名);按监护情况分: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104名,委托其他亲戚朋友监护的3名;按就学情况分,幼儿园25名、小学58名、初中14名、高中1名、未入园9名。总体来看,我州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不是很大,且多为短期留守,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相对较多的乡镇场也都分布在多个不同村队,居住分散。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情况
2017年,我州各县市认真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全部得到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开展结对关爱保护系列活动。各县市积极动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教师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关护活动,为留守儿童寻找“代理妈妈”,使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通过与结对儿童面对面交谈、与结对儿童家长交流、与结对儿童共同生活等方式,在生活、学习、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足够的帮助。二是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帮扶结对活动。各县市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开展慰问贫困留守儿童活动,共同关爱、关心、关注他们,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生活情况,给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的成长环境,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三是建立“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联系制度。利用定期家长会、重大节假日家长回乡之机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对监护人专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开展“留守儿童”兴趣活动。根据儿童的兴趣爱好,各县市通过组织开展各类趣味活动,引导留守儿童融入社会大家庭。通过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讲座”“送文艺演出下乡”“世界读书日亲子阅读” “庆六一” “暑期小课堂”等系列活动,丰富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增强了留守儿童的课外阅读兴趣,激励了留守儿童自强不息,自学、自强、自立、自爱,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我局将在留守儿童较集中的村队加强调查研究,督促县市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发〔2017〕21号),在留守儿童较集中的村队设立“留守儿童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妇女儿童之家等组织的力量,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