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给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发放交通及伙食补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不断地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巩固乡村社会主义办学阵地,促进博州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结合博州实际,针对加强乡村教师建设,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月2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4号),涉及了八个方面的内容和举措:一是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二是加强乡村教师编制管理;三是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四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六是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七是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举措中,明确提出对家庭居住地与学校距离较远的乡村教师,各县市应当给予一定的交通和伙食补助,并纳入县市财政预算。我们也将加大督查力度,充分用好用足《自治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感谢对我州教育工作的支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