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壮大农村劳务经济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博州人社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民生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出台了《自治州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奖励暂行办法》(博州政办发〔2018〕9号),并于2018年2月27日由博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办法》共分11条,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身份、职责、管理,带动劳动力转移奖励办法、奖励申请程序和资金拨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激发劳务经纪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保障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为加快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充满活力、工作积极性高、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3月15日至3月17日,我州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劳务经纪人培训班,200余名农村劳务经纪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以理论授课、座谈讨论、典型经验交流为主,宣讲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就业培训内容,解读近期出台的《自治州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奖励暂行办法》,讲解劳动法律法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知识等,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政策及矛盾处理,深入分析了劳务市场前景、组织化跨区域转移就业之路,现场学习氛围浓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劳务经纪人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并将其作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延伸,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在企业招工、服务农村劳务经济和促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培训结束后,统一为参加培训的劳务经纪人发放了《博州劳务经纪人合格证》,让劳务经纪人持证上岗,在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带动所在村的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创收,推进我州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化、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
另外,为全面掌握劳务经纪人和劳务中介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州人社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备案表》、《博州有组织季节性外出务工现场督查表》、《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有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登记表》、《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表》等制式表格,有利于规范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活动,动态真实掌握相关情况。
今后,州人社局将继续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多措并举发展劳务经济、培育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深入推进,为振兴乡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