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年就业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青年就业创业措施,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改善就业环境,健全就业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培训,提升青年就业能力。
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为引领,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给予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特别是以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为重点,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通过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提升就业能力,开辟就业创业新途径。依托湖北对口援博项目,每年选拔一批有创业意愿的博州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在湖北就业创业的博州籍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湖北省相关优惠政策。
二、政策扶持,助力青年就业创业。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我州制定了《自治州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博州政发〔2018〕6号),细化就业创业扶持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就业创业工作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㈠政策保障促就业。我州已架构建立了良好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在就业创业准备到实施的各个阶段发挥了重要的扶持作用。对青年自主就业或在企业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和生活补贴。对青年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税费减免、场租补贴。对就业困难青年就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2017年,我州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支出2.58亿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556.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866.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8172.3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2.1万元、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203.91万元,落实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减免房租、水电补贴145.3万元。
㈡创业载体促就业。全州建设了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设立了一批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优先安排创业青年入驻,在项目选择、创业担保贷款、工商注册、场租水电减免等方面为创业青年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如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青年微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就业援助金。在校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流程,2017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87万元,其中青年占80%以上。
自治州科技部门建设创业苗圃,为回博大中专学生提供创业团队和项目的筛选,跟踪创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开展创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减免或低偿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办公设备,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提供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创业团队和大中专学生创办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专利申请以及对外宣传与信息发布等。2018年3月,博尔塔拉大学生创业苗圃办公场所装修完毕,已正式开展工作。
三、优化环境,服务青年就业创业。
㈠管理服务促就业。针对青年就业创业特点,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可为青年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并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和招聘会,提高青年劳动者就业成功率。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依托“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和“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实名制登记台账,加大动态跟踪力度,掌握青年基本情况、服务需求、就业愿望,对青年就业创业情况实现全程跟踪服务。
㈡优化环境促就业。对青年兴办企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取消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取消实收资本分期出资时限、取消货币和非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工商登记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繁杂的审批许可备案,减少办事环节和材料,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十二证合一”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为青年就业创业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㈢信息宣传促就业。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和信息传播渠道,将就业政策、岗位信息等内容进行精准推送,使青年劳动者对就业创业政策应享尽知。宣传自主创业、企业就业、基层就业青年的典型事迹,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形成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今后,博州各级人社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将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强化培训、落实政策、优化环境,多措并举支持青年就业创业,为青年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助力。
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