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博州交字〔2016〕83号
签发:杨成
对自治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陈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河县沙山子至大河沿子七大队有13公里公路需要维修》的提案(第43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精河县沙山子至大河沿子七大队公路为精河县境内的G312国道,其道路所属权及管理养护职责均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自治区管理管理局,自G30奎赛高等级公路修建后,G312国道奎屯至赛里木湖线段大部分路段处于失修失养状态,给沿线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加之奎赛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后路线全线封闭,原有G312线形成多处断头路现象,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我局商双河市有关部门,经兵、地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实地核查,目前,正在积极努力争取G312线的维修项目申报工作,力争项目能早日立项实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交通条件。
感谢您对自治州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博州交通,支持博州交通工作的发展!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博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曙 电话:09097688938
抄送:自治州政协办公室(2份),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1份)。
博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