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博州交字〔2016〕84号
签发:杨成
对自治州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57号提案的答复
张怀军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精河县沙山子至大河沿子路口道路的提案》(第57号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精河县沙山子至大河沿子路口道路原为精河县境内的G312国道,自奎赛高等级公路修建后,G312国道奎屯至赛里木湖线段大部分路段处于失修失养状态,一直未能重建贯通,给沿线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加之奎赛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后路线全线封闭,原有G312线形成多处断头路现象,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博州交通运输局正努力争取G312线的全线重建工作,截至目前为止现已申请恢复修建了G312线火车北站至八家户农场及托里乡两处路段。今后我局继续将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项目能早日立项实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交通条件。
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办理答复,感谢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博州交通,支持博州交通工作的发展!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博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曙 电话:0909-7688938
抄送: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份),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1份)。
博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