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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于2024年7月,在精河县某娱乐基地冲值1000元会员(冲1000元送1000元),实际消费时无法对所有娱乐项目享用会员价,部分娱乐项目需另外支付费用,现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还剩余费用(700余元),多次向商家反映,商家以未上班、会员费概不退还为由拒绝退费,群众认为不合理,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属实,因商家已更换法人,经调解,群众与商家协商一致,表示继续在该娱乐基地消费,不需退费。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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