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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于7月15日至20日期间,在精河县某火锅店从事暑假工工作,5天共500元工资未获支付,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根据“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属实,经协调沟通,商家已向群众全额支付500元工资。目前,问题已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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