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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9月5日其在精河县某餐厅用餐时,花费269元点的清蒸高白鲑未蒸熟,误食一块后担心存在寄生虫,要求相关部门对该餐饮店严查,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赔偿。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开展现场核查,针对该餐饮店食品安全问题,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现场整改,目前商家已完成整改,同时向群众退款600元。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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