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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是温泉县博格达尔镇某小区住户,于2025年2月住进该房屋,因该房屋前房东未缴纳暖气费,供暖公司要求其在社区开具未居住期间证明,群众开具证明后仍被热力公司拒绝缴纳2025年暖气费,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处理。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州温泉县恒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办。
博州温泉县恒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经协调,群众需带租房合同和社区证明现场缴费,2025年11月7日,已完成缴费,现已恢复供暖。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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