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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2026年2月25日其在博乐市某餐饮店消费时,店员宣传充值500元赠送250元,其完成充值后,商家却告知仅消费500元以内方可使用优惠券,且该使用规则未提前告知、未张贴标注,同时要求群众继续充值1000元,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要求在店堂广告中明确标注优惠使用规则,并提前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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