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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精河县精河镇团结社区某小区7号楼居民在周末进行装修,于10时至10时43分产生噪音扰民,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处办。
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属实,对该居民进行说服教育,明确告知其不要制造噪音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该居民承诺今后加以注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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