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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于3月14日15时50分,其在精河县某超市购买了一板伊犁QQ星牛奶,该商品标价为13.9元,结账时却被收取19.9元,售价与标价不符,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该问题系导购人员贴错商品标签所致。工作人员已责令该超市对所有商品价格标签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同时要求提升服务质量。目前,超市已向群众退还6元差价。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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