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7月31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博州生态环境信访件8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市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65270001举报人反映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温泉路整个居民区空气污染严重,夜晚用水停止后污水管道臭味明显,导致附近居民不敢开窗睡觉,此现象已存在多年,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采取措施解决,但是异味依然存在。 |
博乐市 |
经现场调查核实,博乐市温泉路地下排水管道总长3.6637公里,2012年修建,管道为DN500双壁波纹管。温泉路沿线南侧有玉泉华庭小区、山水雅居小区、绿城诚园小区、太湖春天小区、太湖阳光小区、廉租房等6个小区,均设有化粪池。今年以来,各小区物业均已开展化粪池抽吸工作。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也持续开展了排水管网的冲洗、清掏、维修等维护工作。自2023年以来,接到多起投诉件后,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前往现场及各小区开展臭味溯源工作,发现温泉路玉泉华庭小区及山水雅居小区附近有臭味散溢现象,其他小区均未发现臭味。 |
部分属实 |
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加大对温泉路市政排水设施巡查维护力度,分时段、分路段每日清水冲洗温泉路市政排水管网,及时疏通淤堵排水管网,清理雨水井和排水检查井垃圾,保障排水管道通畅无积水,安装隔臭布封堵沿线反臭排水检查井和雨水井,督促沿线小区物业及时清理化粪池,避免污水管网反臭问题的发生。 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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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65270002举报人反映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温泉路居民区后方有货车、渣土车在夜间行驶,孛罗大营有禁止货车行驶标志牌,未起到提醒作用,沿路五个小区深受噪音困扰,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
博乐市 |
经现场核查,博乐市南城区街道东西方向通行的道路共有五条,分别是精河路、温泉路、锦绣路、前程路、赛里木湖路。温泉路西至X208线道、东至土尔扈特路,长度3.2公里,沿线居民小区有统建房A区、太湖春天、太湖阳光、绿城、山水雅居、玉泉华庭共计六个居民小区。 温泉路、赛里木湖路东联东工业园区、西至X208线与G219线,东工业区有惠泽林商混站、华通商混站、中铁19局商混站、中建商混站、中润商混站、博润商混站等运输公司,X208线上有新河商混站、鑫隆商混站、隆泉商混站、宏源商混站等运输公司,温泉路、赛里木湖路是运输车辆往返小镇、阿场、温泉县、九公里等地的东西方向主要通行道路。精河路、锦绣路、前程路沿线学校、政府单位、居民小区都较多,同时三条路不直接连接X208、G219线,货车车辆从这三条路行驶还需进行绕行,既增加了运输成本,同时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城区设置货车禁行标志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的规范货车、渣土车的行驶路线,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对货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实行的通行管理制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载货汽车限行政策,结合城市交通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城市运行情况,按照“总量控制、保障民生、便利通行、分类管理”的原则办理通行码(证)。 |
部分属实 |
根据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货运车辆通行码(证)申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在办理货车、渣土车通行证以区分路(时)段为原则,严格审核通行路线和时间,科学设置通行路线,中型、重型货运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通行,原则上避开党政机关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及影响交通安全或交通拥堵的道路,并尽量避免高架道路通行。一是严格审核货车、渣土车通行证,二是货车、渣土车通行证期限为一个月一换,三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夜间不定期的在温泉路上设置夜查点位及加大巡逻力度,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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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65270003举报人反映赛里木湖景区北门通往草场的道路被挖断,破坏了草场,影响牧民正常通行。 |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经现场核查:赛里木湖景区北门通往草场的道路,位于赛里木湖景区北门禁牧围栏外侧(牧民牲畜转场牧道土路),该区域为博乐市小营盘镇一牧场、二牧场牧民生活区。举报人反应赛里木湖景区北门通往草场的道路被挖断情况属实,破坏了草场情况不属实,影响牧民正常通行情况属实。牧道被挖断原因:该区域两个牧场的牧民因牧道使用问题发生纠纷,纠纷过程中牧民挖断了牧道。 |
部分属实 |
被挖断的牧道土路已恢复平整正常使用,对赛里木湖景区生态环境未造成影响和破坏。 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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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博州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9-7611319,邮政信箱:新疆博乐市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