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8月2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博州生态环境信访件10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市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65270004举报人反映在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二牧场和二大队交界处有大片树木,树林带内套种棉花,由于长期未浇水导致树木和棉花枯死,这片树林平时无人管理,只有来检查时才会把棉花地的水抽出来浇林带,树木年年旱死,年年补种树苗,种植棉花的农民损失较大。 |
精河县 |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林带位于老G30高速公路北侧,行政管辖属于大河沿子镇乌什布拉克村,土地性质为林地,承包人为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北村村民,总面积432亩,其中林带36.5亩,株行距1.5米×2米;片林395.5亩,株行距是2米×7米,总用苗量26855株。片林行间套种棉花,其中种树面积是195亩,种植棉花面积是237亩。 经查阅精河县林草中心提供的相关材料:该造林地块2020年享受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补助面积150亩,2021年享受国家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补助面积209亩,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修复方式为更新造林,其中36.5亩未更新。精河县林草部门和大河沿子镇林业站分别于2020年、2021年对该片林地开展了验收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 经统计,该片林地2021年用水量32.868万方,2022年用水量32.364万方,2023年用水量39.348万方,2024年已供水12次,用水量22.4636万方,2021年以来累计用水量达127.0436万方,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在85%以上。按照精河县水利部门配水标准满足林带和套种作物用水量,管理程序是先浇林带然后浇附属作物,由承包人负责管理。 通过现场核实,该区域树木和棉花长势良好,举报人反映的“由于长期未浇水导致树木和棉花枯死,平时无人管理,树木年年旱死,年年补种树苗”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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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博州期间:2024年7月26日-8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9-7611319,邮政信箱:新疆博乐市A027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