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委托新疆天蓝水清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8月1日、8月5日、8月8日检测托托镇铁路噪声。检测结果如下: ㈠依据《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1990)设置两个采样点,分别测量昼夜噪声(小时平均值)及背景噪声。分别为: ⑴1#居民住宅以南铁路北侧以北30m处,昼间测量时段为:8月9日15:30―16:30,夜间测量时段为:8月10日03:50―04:50,通过列车6列。测量值为:昼间53.8dB(A),夜间54.8dB(A),均低于昼间70dB(A),夜间70dB(A)噪声限值。 ⑵6#居民住宅以南铁路北侧以北30m处,昼间测量时段为:8月9日20:26―21:26,通过列车7列;夜间测量时段为:8月10日00:19―01:19,通过列车8列。测量值为:昼间55.2dB(A),夜间54.8dB(A),均低于昼间70dB(A),夜间70dB(A)噪声限值。 ㈡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设置两个采样点,分别测量昼夜噪声(小时平均值)及背景噪声。分别为: ⑴2#居民住宅棚子以南1m,铁路以北48m处,昼间测量时段为:8月9日15:36―16:36,夜间测量时段为:8月10日03:54―04:54,通过列车6列。测量值为:昼间51.5dB(A),夜间54.1dB(A),昼间低于标准限值55dB(A),夜间高于标准限值45dB(A)。 ⑵7#居民住宅窗外1m,铁路以北46m处,昼间测量时段为:8月9日20:33―21:33,通过列车7列;夜间测量时段为:8月10日00:47―01:47,通过列车8列。测量值为:昼间56.3dB(A),夜间57.9dB(A),昼间、夜间高于标准限值。 ㈢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707―2014)设置四个采样点分别测量背景噪声及列车通过时的结构传播噪声。分别为: ⑴4#居民住宅1客厅,监测时间为昼间18:09,夜间04:11,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及表2 I类功能区限值,昼间等效A声级45.7dB(A)、250Hz(44.1dB)、500Hz(43.3dB)、夜间等效A声级48.2dB(A)、125Hz(44.6dB)、250Hz(43.1dB)、500Hz(43.7dB)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余均低于标准限值。 ⑵5#居民住宅1卧室,监测时间为昼间18:23,夜间04:18,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及表2 I类功能区限值,昼间等效A声级48.8dB(A)、250Hz(47.3dB)、500Hz(49.2dB)、夜间等效A声级48.0dB(A)、63Hz(54.6dB)、125Hz(47.3dB)、250Hz(47.1dB)、500Hz(42.6dB)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余均低于标准限值。 ⑶9#居民住宅2客厅,监测时间为昼间21:01,夜间01:17,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及表2 I类功能区限值,昼间等效A声级51.1dB(A)、500Hz(50.7dB)、夜间等效A声级51.9dB(A)、63Hz(55.5dB)、125Hz(52.4dB)、250Hz(50.9dB)、500Hz(49.3dB)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余均低于标准限值。 ⑷10#居民住宅2卧室,监测时间为昼间21:05,夜间01:23,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及表2 I类功能区限值,昼间等效A声级48.5dB(A)、500Hz(48.0dB),夜间等效A声级46.7dB(A)、63Hz(63.5dB)、125Hz(57.6dB)、250Hz(49.7dB)、500Hz(42.4dB)均高于标准限值,其余均低于标准限值。 ㈣依据《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88)设置两个采样点,分别在昼间夜间检测20列列车经过时的冲击振动。分别为: ⑴3#居民住宅1客厅中心点,根据《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限值昼间80dB(A),夜间80dB(A)进行评价,昼间平均值为78.60dB(A),未超出限值,其中11列列车通过时超出限值。夜间平均值为75.83dB(A),未超出限值,其中4列列车通过时超出限值。 ⑵8#居民住宅2客厅中心点,根据《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限值昼间80dB(A),夜间80dB(A)进行评价,昼间平均值为74.85dB(A),未超出限值,其中4列列车通过时超出限值;夜间平均值为77.51dB(A),未超出限值,其中6列列车通过时超出限值。 综合上述检测点位数据分析,除1#、6#居民住宅以南铁路北侧以北30m处噪声测量值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外,其余点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及表2 I类功能区限值、《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