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6项第1条)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㈠博乐市北山航雨废品回收有限公司、祖容废品回收站以及原北山垃圾填埋场周边废品收集场存在非法收集危险废物的行为,且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废混存、加工。
㈡精河县茫丁乡张永久废机油回收站内大量废机油桶随意堆存在无防护措施的厂区中。
㈢博州水墨鑫赛商贸有限公司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与其他固废混存,大量废矿物油桶露天堆放。
二、整改时限
2025年6月30日前
三、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涉及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管理。
四、整改措施
㈠对博乐市北山航雨废品回收有限公司、祖容废品回收站、原北山垃圾填埋场周边废品收集场非法收集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督促责任主体将非法收集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合理处置,同时强化跟踪管理,杜绝非法收集危废行为。
㈡对精河县茫丁乡张永久废机油回收站违规贮存危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规范管理,建立台账,消除环境隐患并跟踪管理,杜绝违规贮存危废的违法行为。
㈢对博州水墨鑫赛商贸有限公司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与其他固废混存,大量废矿物油桶露天堆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按相关要求将危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
五、完成情况
㈠博乐市北山航雨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原北山垃圾填埋场周边废品收集场已将废机油桶等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现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清运处置,今后杜绝收购废机油桶。祖容废品回收站油桶属于润滑剂桶,定期用于车辆润滑,不存在废机油桶,该垃圾收购点已上报情况说明,且承诺不收购废机油桶。
㈡精河县茫丁乡张永久废机油回收站已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鉴于该企业首次违法,所涉及危险废物量不足0.1吨,未造成环境污染并立即完成整改,符合免予处罚情形规定,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㈢博州水墨鑫赛商贸有限公司已破产,相关资产于2025年3月转移至博州鑫益恒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并按规定将废机油贮存。该公司已在2025年6月13日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完成废机油桶规范处置。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2281351(博乐市)
0909-7701686(精河县)
邮箱: 1906268575@qq.com(博乐市)
1042740930@qq.com(精河县)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0909-2319547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