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2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博州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管理水平低,出水难以达标的问题。随机对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水质监测,有5家存在水质超标情况,占比高达83.3%。其中,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出水总氮、总磷、氨氮浓度分别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1.8倍、3.5倍、5倍。赛里木湖景区污水处理厂将未经处理的尾水直排至厂区外南侧草地,出水监测结果显示,COD、总氮、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8.8倍、11.4倍、34倍、2.3倍。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规范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厂,专人管理,并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1.针对博州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管理水平低,出水难以达标的问题,由自治州住建局牵头制定培训方案和检查方案,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营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每季度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和维护情况,确保规范运行。
2.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问题。各县(市)因地制宜确定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适合的运行维护模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水质检测。自治州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和指导帮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5年6月30日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5家水质超标问题和赛里木湖景区污水处理厂问题。
3.积极申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对老旧、损坏的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及应急能力,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五、完成情况
㈠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州住建局根据整改方案,制定了《关于开展2025年住建系统市政公用行业业务培训的通知》,并于3月、5月分别邀请自治区、自治州专家开展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同时邀请专家对乡镇场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情况开展专项会诊,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乡镇污水处理厂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检查。
㈡整改涉及14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13座、赛里木湖景区污水处理厂1座),博乐市各乡镇(场)污水处理厂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委托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运维,行业主管部门为市住建局。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托里镇污水处理厂由县供排水公司统一管理,委托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运维,行业主管部门为县水利局;托托镇污水处理厂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委托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指导。温泉县乡镇(场)污水处理厂由县天拓工程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泓源水务公司运维,行业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赛里木湖污水处理厂由新疆卓安特科技有限公司运维,行业主管部门为赛管委规建局。州住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赴各县市乡镇(场)、赛管委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服务指导,并制定了检查方案,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协同监督检查,于2025年5月、9月、10月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及维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保障设施规范运行。14座污水处理厂均按季度进行水质监测,州生态环境局已对赛里木湖污水处理厂违规排放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㈢督促各县(市)加快不达标设施提标改造,截至目前,博乐市4座乡镇(场)污水处理厂投入约1200万元,完成了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精河县3座乡镇(场)污水处理厂投入约1270万元,完成了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温泉县6座乡镇(场)污水处理厂投入约1000万元,完成了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赛里木湖景区污水处理厂投入760万元,完成设备改造。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赛里木湖景区污水处理厂均有连续2个月符合要求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 |
0909-2224675(博乐市) |
|
0909-7639613(精河县) |
|
0909-8222909(温泉县) |
|
0909-7659971(赛管委) |
邮箱: |
307376166@qq.com(博乐市) |
|
281996610@qq.com(精河县) |
|
31739741@qq.com(温泉县) |
|
109496231@qq.com(赛管委) |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
0909-2319360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