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关于报请批准《阿拉山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的《阿拉山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阿拉山口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发挥国家能源、货物运输通道的战略地位,建设亚欧链接点、开放新高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阿拉山口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823.67平方千米(不含兵团),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心两轴、三区一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重点巩固天山(阿拉套山)高山、中高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功能,提升天山(阿拉套山)低山及山前区域防风固沙功能,增强艾比湖盆地北部区域生物多样性与防风固沙功能,构建重要交通干线绿化防护廊道,形成“三区多廊”的生态保护系统,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立足阿拉山口市生态环境、口岸枢纽、岸城融合、边境安全,衔接环博州交通运输支撑系统,在“博乐—双河”州域核心引领下,以阿拉山口综保区为牵引,打造口岸经济增长极,联动精河,共建“博—双—阿—精”城镇组群。构筑活力共享与便民利民的城市生活圈,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形成,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等用地,深度推进岸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广场等绿地开敞空间,强化城市设计与城市更新。
五、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构建遗产保护空间体系,挖掘并保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精河—阿拉山口在内的丝绸之路遗产廊道(北道),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的话语体系和有效载体。切实保护好传统风貌和格局,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廊道所包含的各种遗址遗迹,沿途历史文化遗存,重要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深度挖掘自然资源、千年丝路、边疆人文历史等核心旅游资源,围绕阿拉山口边境口岸城市特色,塑造富有西北边境特色的景观风貌格局。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阿拉山口口岸国际廊道。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加强区域协调与兵地融合。依托阿拉山口口岸重要区域通道,强化与哈萨克斯坦在边贸互市、跨境旅游等方面的协作。加强与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共筑生态保护格局,共建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兵地旅游共同体,实现交通、管道、水资源、公共服务设施的兵地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流域综合治理。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建立相关专项规划衔接机制,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自治州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