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21-12-07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12-07

文号:博州政办发〔2021〕61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2-00008

关于印发《自治州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21〕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客车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14日下发的博州政办发〔2017〕137号文件同时废止。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客车实施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3+1”重点工作以及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出抓好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行客车这件民生大事,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助力广大群众增收致富,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民生,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农村客运具有公益属性,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解决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出行难问题,县市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州人民政府提供适当财政补助,并督导落实。各县市要加强农村客运行业的政策支持,将农村客运发展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和地方总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政策保障、运输组织、站场体系建设、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公共财政投入、安全监督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等公共资源保障力度。

㈡坚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要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打破区域和行业分割,合理调控城乡道路客运资源。在普通公路上,人员往来比较频繁的、距离城市较近的区域以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为主,县市域内特别是乡镇以下地区以农村客运线网优化为主,并稳步推进公交化改造;对偏僻线路可采取小型客车把农村旅客送到干线乘车点,实现支线与干线对接。在高速公路上,以发展班线客运直达运输为主。同时,要注重整合城乡道路客运企业、线路、场站等资源,提高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㈢坚持因地制宜,安全稳定。各县市要根据不同发展条件和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客运工作,巩固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出行便利成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提高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㈠科学确定线路、投入车辆、运行计划。

1.持续运营线路、投入车辆。根据村队的地理位置、道路通行情况,持续运营农村客运线路22条,其中博乐市8条、温泉县12条、精河县2条,安排运营车辆26辆,营运总里程277公里。运距在10公里以下的10条,运距在11公里以上20公里以下的11条,21公里以上的1条(线路开通具体情况见附表)。

2.运行计划。

运行班次:每日不少于2班,并视运行后客流情况进行增加,或由客运企业与村委会(或“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根据实际确定。

运行模式:实行定时定点统一发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车辆标识。

运行线路:严格按确定的22条线路进行营运,客运企业不得擅自更改线路。

运行时间:从2021年10月31日起开始执行。

发车地点:由县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各客运企业要主动与负责运营的线路所服务村(队)接洽,制定营运方案,并签订运营协议,其中运行线路、时间、发车地点、服务标准要在协议中体现。

㈡合理确定客运票价。

客运票价根据实际运营里程,以目前运行的市场价为参考,并略低于市场价确定。

5公里以下票价2元,较原市场价3元下浮33%;

6公里至10公里票价4元,较原市场价5元下浮20%;

11公里至15公里票价5元,较原市场价6元下浮17%;

16公里至20公里票价6元,较原市场价7元下浮14%;

20公里以上票价7元,较原市场价8元下浮12%。

㈢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客车开得通、留得住。

1.运营补贴标准的确定。政府财政补助暂以不低于农村客运油价补贴标准最高年份(2011年)为参考,根据每条线路实际运营里程按以下标准补贴:运距在10公里以下的运营车辆每天补贴130元,11公里至20公里的运营车辆每天补贴150元,20公里以上的运营车辆每天补贴180元。

2.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根据上述运营补贴标准,初步测算全年共需政府补贴资金134.535万元,其中博乐市所需的53.275万元及精河县所需的10.22万元,分别由博乐市、精河县财政自行承担;温泉县所需的71.04万元由州财政承担。

3.政府补贴资金的发放。政府补贴资金原则上按月发放,每月定期根据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或村委会确认的运营天数发放上月补贴,每月按标准的70%发放,剩余30%在县市人民政府年终考核合格后再发放。温泉县涉及州财政补贴的资金由县财政先行按月拨付发放,州财政补贴资金在州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㈣严格选择运营企业、运营车辆、驾驶人员。

运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选择连续三年质量信誉考核为AAA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同等责任事故等条件的客运企业承担拟开通客运班线任务。

营运客车及驾驶员标准:营运客车座位数需达7座(含7座)以上;企业新购更新客车车价需达7万元以上,以购置发票为准;也可从其他线路调配具有合法手续的营运客车,二手旧车不得进入营运市场;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的26辆客车要统一车辆标志、编号(由州运管局负责)、喷涂“12328”监督电话,辅注企业标识。驾驶员要符合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要求,无甩客、宰客记录且诚信考核连续3年2A等级以上。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运营22条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客运班线,是自治州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治州对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给予特殊扶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将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㈡加大政策宣传。全面加强对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惠民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㈢严格抓好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州64个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车情况明细表

附件

自治州64个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车情况明细表

序号

县市

线路

线路走向

村队

人数

里程

需投

车数

趟次

票价

补贴标准

(元/天)

已通车村队

编号

1

线路一

乌图布拉格镇政府—桑津布拉格村—恰尔根浩图呼尔村(老定居点)—介格得布拉格村

698

6.5

1

3

5

130

博乐市16个:乌镇乌拉塔北村、巴亚尔布拉格村、巴亚尔布拉格西村;达镇达勒特牧业村、香班牧业村;阿场米孜赛村、大托布里哈提村、小托布里哈提村、吾兰布河村;小营盘乌图布拉格村、多尔巴尔托哈村;青镇顾里木图村、托郭生布呼新村、定吉格村、夏布尔塔村、崩很特村。

2

线路二

乌图布拉格镇政府—恰尔根浩图呼尔村

706

15

1

3

5

150

3

线路三

小营盘镇—铁日木布拉格村—乌兰克日木村—“Y”岔路口—拐入拐出科子里加尔村—明格陶勒哈村

2511

31

2

4

7

180

4

线路四

小营盘镇—铁日木布拉格村—乌兰克日木村—“Y”岔路口—青德里浩特呼尔村

1125

13

1

3

5

150

5

线路五

青得里镇—定吉格村—乃仁布拉格村—塔布勒村

1127

6.9

2

6

4

130

6

线路六

祖莫墩村—郭林布呼村—昂崩那把格村—塔木根赞格村—青镇

437

11

1

3

5

150

7

线路七

亚曼滩(克尔根卓牧业村、顾里木图牧业村)—博乐市

699

20

1

3

6

150

8

线路八

陈土块(克尔根卓牧业村、顾里木图牧业村另一定居点)—贝林哈日莫墩乡

300

10

1

3

4

130


小计



113.4

10





9

线路九

哈日布呼镇—阿日夏特—枣格图村—乌拉斯塔村

1793

10

3

9

4

130

温泉县10个:哈镇冬都布勒格村;安镇本布图村、托里村、布热勒屯格村;查乡吐日根村、塔斯尔哈村、闹汉浩秀村;扎乡麻尼图队;昆场呼吉尔图牧业队、查干赛队。

10

线路十

哈日布呼镇—查干村—哈日乌苏

208

9.5

1

3

4

130

11

线路十一

哈日布呼镇—阿日夏特队

357

15

1

3

5

150

12

线路十二

哈日布呼镇—莫德特队

471

16

1

3

6

150

13

线路十三

安格里格镇—当哈尔托哈(孟克队)

132

14

1

3

5

150

14

线路十四

扎勒木特乡—浩图尔哈队

712

13

1

3

5

150

15

线路十五

木呼尔—查干屯格乡政府

646

20

1

3

6

150

16

线路十六

温泉县城—阿茨队

676

10

1

3

4

130

17

线路十七

农五队—布很依肯队—农四队—呼和托哈种畜场

348

10

1

3

4

130

18

线路十八

查干屯格乡政府—呼斯塔线路

671

4

1

3

2

130

19

线路十九

查干屯格乡政府—米尔其格村

422

9

1

3

4

130

20


线路二十

温泉县扎勒木特乡政府-查干赛队

180

15

1

3

5

150


小计



145.5

14





21

线路二十一

托里镇—查干莫尔根村

498

13.5

1

3

5

150

精河县12个:呼合哈夏南村、呼合哈夏北村、城关村、布热村、乌什布拉克村、永集湖村、北地村、皇宫南村、巴西庄子村、东庄村、新庄村、皇宫北村

22

线路二十二

大河沿子镇—农三队—阿合其农场

1143

4.5

1

3

2

130


小计



18

2






总计



277

26





—————————————————————————————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

相关信息:【图解---博州交通运输局解读关于印发《自治州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政办发61号关于印发《自治州脱贫村、抵边村、薄弱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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