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19-12-02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9-12-02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9〕40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558-610

关于公布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9〕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自治州编制了《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并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清单》共涉及39个部门376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20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45项,行政奖励48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清单》中政务服务事项与现行政务服务职权的有序衔接,按照《清单》开展政务服务,履行相关职责。

二、科学编制办事指南。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各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三、及时调整平台事项。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布的《清单》,在12月10日前,完成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调整工作,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尽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019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