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19〕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自治州编制了《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并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清单》共涉及39个部门376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20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45项,行政奖励48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清单》中政务服务事项与现行政务服务职权的有序衔接,按照《清单》开展政务服务,履行相关职责。
二、科学编制办事指南。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各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三、及时调整平台事项。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布的《清单》,在12月10日前,完成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调整工作,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尽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自治州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