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

成文日期:2018-03-05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8-03-05

文号:博州政办发〔2018〕15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450-831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8〕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用工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广大农村劳动力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推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农村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致富,提高劳动者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36号)要求,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推进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摸底,准确掌握本县市、本单位实施的各类固投项目,动态掌握固投项目施工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督促项目承建企业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政策规定(以下简称“双控指标”),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和务工增收。

㈠ 州发改委职责。汇总2018年自治州级审批权限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从4月1日开始按月梳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社局)。

㈡ 州直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住建、水利等部门)职责。

1.在编制可研方案、建设方案和对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时,指导落实吸纳新疆籍劳动力就业比例的政策规定,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援疆企业项目,在招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双控指标”。

2.汇总上报本部门直接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信息、施工信息报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录入“自治区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名称、资金、立项时间、审批时间、建设单位、承建企业、用工地点,预计开工起止时间、用工人数、薪酬。

4.其他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州直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严格落实“双控指标”。

5.每月20日前将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报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㈢ 各县市人民政府职责。

1.掌握本县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指导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落实“双控指标”。对于本县市内的富民安居房建设项目,总体用工的90%以上应为本地劳动力。

2.督促、检查、指导本县市各乡镇场、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要求。

3.每月20日前将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报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㈣ 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1.在项目招标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招标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项目承建企业、用工需求总数和一般普工及技能工人需求人数、预计用工起止时间、薪酬等。

2.指导监督项目承建企业及时发布项目施工信息和用工需求信息,并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培训就业主管部门间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3.指导项目承建企业落实“双控指标”,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4.指导项目承建企业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监督项目承建企业遵守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事件的发生。

㈤ 项目承建企业职责。

1.在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及时将项目施工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项目用工所在地点(县市、乡镇场)、计划用工总人数和所需一般普工人数和技能人员人数、实际用工起止时间、预计薪酬等。

2.积极与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劳务组织机构建立用工对接机制,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由劳务组织机构负责有组织、成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一般普工和技能工人。

3.对务工人员基础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培训。

4.在实际用工中严格执行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保证劳动安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在劳务协议执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劳动组织机构填报的用工信息和报酬信息进行核对验证。

三、加强督促检查

㈠ 建立督查制度。从州人社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州直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施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州级抽查、县市全面督查、项目主管单位自查3种方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㈡ 建立工作约谈制度。根据督查情况,对固投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项目用工不达标等问题,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约谈事项做好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㈢ 加强绩效考核。制定2018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后期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时增加。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2018年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履责的部门和人员将予以追责。

㈣ 全面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承建企业等实际用工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

联系人:曹丽萍,联系电话:18099090333。

附件:2018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8年3月4日

附件

2018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

劳动力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部门名称

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州党委组织部

督促指导各“访惠聚”工作队积极入户宣传,发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庄志斌

黄佑鸿18799625455


2

州发改委

汇总2018年自治州级审批权限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从4月1日开始按月梳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州人社局。

林栋凤

聂亘鑫18099099686


3

州财政局

结合自治区《各级各类涉农培训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汇总培训资金整合和使用情况,并定期报州人社局。

苏金祥

王坤13579585111


4

州交通运输局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督查直接管理的固投项目建设方落实“双控指标”。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陈骞臻

赵玉国13779028786


5

州住建局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督查直接管理的固投项目建设方落实“双控指标”。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那·图新巴特

何军13899440688 邱海潮13999765599


6

州水利局

发挥项目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督查直接管理的固投项目建设方落实“双控指标”。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赖卫东

刘慧荣18129199169


7

州教育局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督查直接管理的固投项目建设方落实“双控指标”。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那满江

达伦塔18209090729


8

州卫健委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督查直接管理的固投项目建设方落实“双控指标”。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熊国平

宿革新18997778801


9

博乐市

掌握全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指导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落实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等政策规定。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

艾买提江

吴晔堂15999067666


10

阿拉山口市

掌握全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指导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落实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等政策规定。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

廖新刚

马秀英15009090666


11

精河县

掌握全县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指导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落实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等政策规定。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

布鲁根

王栋18609093199


12

温泉县

掌握全县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指导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落实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等政策规定。每月20日前上报固投项目务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信息。

张 勇

吴健波15022830991


注:任务分解表中所列项目主管部门是根据自治州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初步确定,后期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上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自治州地下水资源取水许可核查及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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