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施工车辆机械尾气。施工扬尘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同时在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苫盖和避免大风日情况下施工等措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运输车辆均使用0#柴油、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㈡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配套设施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和养护废水通过采取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排入化粪池收集,拉运至乌图布拉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㈢ 噪声。施工期环境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加强绿化等措施。 ㈣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表土、风化层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剥离废石用于道路铺垫,矿区工业场所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严禁随处堆放;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尽量回填,剩余弃土外运,建筑垃圾或弃土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风沙扬尘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土建施工时对土地扰动作用,造成地貌的改变、植被的破坏、短期内使水土流失加剧,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采取限制施工范围,加强厂区绿化,将生态扰动降到最低。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破碎、筛分环节为封闭作业,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输产生的粉尘用苫盖篷布遮盖,同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于堆场扬尘采取定期对采矿区、废石堆场进行喷水抑尘措施,废石场等料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用防沙网进行覆盖,其防风抑尘网需高于废石场等料堆约1.5m,防风抑尘网面积为3500m2(50m×70m),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㈡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乌图布拉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三级标准要求。 ㈢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该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定期维护,减震、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设置运输路线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㈣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最终拉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废石集中收集用于回填采坑,一般固废处置执 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开采边界,避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固定开采和生产设备摆放位置,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
保持表土,开采完后覆土恢复地表,做好生态补偿。 闭矿后,废石全部回填采矿坑,对废石场表层进行清理、平整,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覆盖于废石场表层,覆盖土层厚度根据植被恢复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废石场植被恢复宜草则草、草灌优先,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应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植被类型要与原有类型一致、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不得使用外来有害植物种进行废石场植被恢复。矿山闭矿后,要求将生活区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场地平整,尽量恢复地表原有状态,尽量为植被自然恢复提供土质条件。对可能出现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相应的位置设置有多种文字的警示 标志和围栏,防止人、牲畜误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