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21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博州境内有5家砖厂,其中4家存在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问题。博乐市金大地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原辅料未覆盖,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未及时清运。博乐市鄂港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5月至8月期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达50余次,督察进驻期间对其废气总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颗粒物超标1.3倍。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烟道、窑体“跑冒滴漏”严重,无组织废气逸散严重。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砖瓦行业污染治理设施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稳定达标。
四、整改措施
㈠ 针对博乐市金大地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原辅料未覆盖、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未及时清运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对原辅料采取苫盖、封闭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
㈡ 针对博乐市鄂港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5月至8月期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达50余次,督察进驻期间对其废气总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颗粒物超标1.3倍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该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加强运营管理,实现达标排放。
㈢ 针对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烟道、窑体“跑冒滴漏”严重,无组织废气逸散严重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帮扶指导企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设施维护及运营管理,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防范“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五、完成情况
㈠ 博州生态环境局和博乐市党委、政府指导博乐市金大地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8月,博乐市金大地建材有限公司原辅料已用防尘网覆盖,生活垃圾已收集并定期清运,生产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线,2025年10月建成高于物料堆放高度的防风抑尘围挡。
㈡ 博乐市鄂港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3月完成湿电除尘设备更新安装,2025年4月开工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调取博乐市鄂港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7月、8月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均在正常范围内。
㈢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于2024年8月向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压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均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于2024年11月完成烟道密封材料更换、窑体破损部位修补,同步建立设施运维管理等制度,每日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态,定期对烟道、窑体等关键部位开展检修,从源头防范设施老化引发的“跑冒滴漏”问题。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采取“线上监控+线下抽查”模式,累计开展现场检查6次,每月定期调取企业废气排放监测数据,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反弹,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2281351(博乐市)
0909-5337993(精河县)
邮箱:18609092630@163.com(博乐市)
bzsthjjjhxfj@163.com(精河县)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0909-2319535(博州生态环境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9日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