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团圆迎中秋,四海欢腾庆国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相继到来,无论居家休息,还是外出旅行,都要注意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出行、旅游就餐时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食品采购要细心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要选择新鲜干净食材,尽量不购买、储存易腐变质的食材,不采不食野生蘑菇。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月饼是中秋节少不了的传统美食,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建议去正规销售场所购买,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同时厂家生产的月饼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月饼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也不与其他产品混装。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买回家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方法保存和及时食用,不要过量囤积,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食用月饼要因人而异,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是食用“无糖月饼”,也要严格控制食用量,不可多吃。
二、对广大经营者的提示。严格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查验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制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野生动植物。严查临期、过期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食品。
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就餐或者接受服务时,应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如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务必保持冷静理性,可先与商家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预祝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阖家团圆、与国同庆,欢度“双节”!
审核人:库尔班江·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