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州自7月27日按下暂停键,疫情对我州零售、住宿、餐饮业影响较大。全州限额以上企业单位1-8月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6.36亿元,同比下降5.3%,较1-7月增速降低8.5个百分点;8月份当月全州限上企业个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32亿元,同比下降62.1%。
一、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㈠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消费受疫情影响较商品零售大。1-8月共实现餐费收入0.27亿元,同比下降9.4%;共实现商品零售额6.09亿元,同比下降5.1%。餐费收入下降幅度较零售业大4.3个百分点。
㈡从消费地域情况看,乡村受影响大于城镇。1-8月,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7亿元,同比下降4.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086亿元,同比下降5.9%,乡村较城镇下跌幅度大1.2个百分点。从8月份当月情况看,乡村较城镇下跌幅度大4.7个百分点。
㈢受疫情影响商品种类较多,范围较广。从消费类别情况看,全州已列明的14个大类商品中,除粮油、食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西药品类5类商品实现增长外,其余商品均呈下降态势,下降商品类别达64.3%。
㈣比重较大商品当月降幅较大,对社零增速影响较大。当月占限上社零总额比重前两位的石油及制品类(占比35.5%)、汽车类(21.2%)分别下降79.5%和99.3%,累计分别下降12.4%和下降9%,对限上消费市场影响较大。
㈤餐饮业影响大于住宿业。1-8月份,全州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个体实现营业额3994.4万元,同比下降17.2%,8月份当月实现营业额375.2万元,同比下降62.2%;餐饮业1-8月实现营业额1015.2万元,同比下降26.0%,8月份当月实现营业额47.1万元,同比下降74.7%。餐饮业受疫情影响大于住宿业。
二、关于后期消费市场的意见建议
分析1-8月份的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市场情况可以看出,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的稳步平稳复苏迫在眉睫。
㈠加强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税费社保费等减免或延迟缴纳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交通物流不畅、人员复工难等难题,提振企业信心。进一步简化相关行政审批,促进商贸流通及住宿餐饮企业登记注册,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
㈡推进传统商贸转型升级。着力培养新型商贸、餐饮经营龙头企业,形成流通和餐饮行业竞争合作的新模式。紧紧抓住“互联网+”,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改变传统商贸模式,同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培育自有品牌和自建平台,以此推动企业迈向“互联网+”时代。
㈢加大本地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培育。目前,我州限额以上零售及住宿企业较少,已经纳入限上统计的企业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今后需进一步加大本地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培育,争取多几家达到规模的零售餐饮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