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博州消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1-7月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单位(个体)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3亿元,同比增长3.0%,增幅较1-6月收窄2.4个百分点;7月份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85亿元,同比下降9.9%。
一、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按消费地域分,城镇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95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城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8亿元,同比增长2.6%;乡村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086亿元,同比下降23.4%。
按消费形态分,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含个体)共实现商品零售额5.78亿元,同比增长3.1%,当月实现商品零售额0.82亿元,同比下降9.7%;住宿餐饮企业共实现餐费收入0.29亿元,同比增长0.7%,当月实现餐费收入0.029亿元,同比下降13.5%。
按行政区域分,博乐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8亿元,同比增长2.6%,占全州限额以上社零售总额比重的90.9%,精河县0.51亿元,同比增长8.3%,占比8.5%,温泉县0.036亿元,同比下降11.5%,占比0.6%。
从全州有零售额企业贡献情况看。从1-7月贡献零售额情况看,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贡献零售额2.44亿元,占零售额比重的40.5%,与上年基本持平;新疆天莱香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贡献商品零售额0.86亿元,占比14.3%,同比增长45.6%;10家汽车零售企业共贡献零售额1.31亿元,同比增长6%。
从零售商品类值情况看,已列明的14个行业类别中“十增三降一持平”,占商品零售额比重居前的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基本持平,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6%。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23.2%(肉禽蛋类增长45.7%),中西药品类增长54.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50.2%,饮料类增长4.1%,书报杂志类增长11.4%,日用品类增长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9.2%,化妆品类下降31%。
二、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后续影响及消费走向情况分析
㈠疫情影响仍将继续。疫情对于消费市场的影响明显,不过经过年初疫情的影响,人们的看待疫情更趋向理性。目前防控疫情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后期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制约消费市场的平稳有序增长。1-7月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3619万元,同比下降5.5%,增幅回落11.3个百分点,回升势头暂停转为下降,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968万元,同比下降18.3%。
㈡经济“内循环”倒逼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家提出经济“内循环”,扩大内需利好消息对后期消费市场的扩大内涵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本地限额以上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对本地限额以上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保持消费市场平稳增长的建议
㈠加强宣传,打消顾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税费社保费等减免或延迟缴纳等措施的贯彻落实,帮助企业解决交通物流不畅、人员复工难等难题,提振企业信心。进一步简化相关行政审批,促进商贸流通及住宿餐饮企业登记注册,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加强宣传,指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打消消费顾虑。
㈡优化服务,规范运营,提升综合竞争力。在疫情管控期间,各限上零售企业增加了网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消费服务模式,后期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体店+网店等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㈢加强两县一市限额以上百货零售及餐饮连锁企业的培育。从博州两县两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可以看出,博乐市限上零售额比重较大,其余县市比重较小,需进一步加大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及餐饮连锁企业的培育。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