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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年07月01日 10:33 点击量:

为依法保护自治州草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缓解草畜矛盾,科学合理利用草场资源,防止超载过牧和不合理放牧造成草原生态退化,实现草原休养生息和生态修复、牧区生产持续发展、农牧民生活持续改善,结合自治州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及起草说明。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渠道,广纳民意、广集民智,为自治州草原资源保护立法建言献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直送至: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理所)(邮编:8334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邮件发送:bzlcjcyjls@163.com。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

附件: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20日

审核人:聂振龙

文件下载:
  • 附件2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已下载
  • 附件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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