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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政发规〔2022〕1号),现两年试行期已结束。为持续规范开展自治州河道采砂工作,整合砂石资源,实施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把生态效益更好的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自治州水利局结合《管理办法》试行两年来出现的问题及工作经验,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拟正式印发该文件。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4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ozhhb@163.com。

咨询电话:0909—2319921

附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起草说明》

2024年4月15日

审核人:李鸣豹


意见征集结果:https://www.xjboz.gov.cn/info/3288/151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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