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3项第1条)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新疆存在农膜回收利用率低的问题,督察组抽查发现,博乐市达勒特镇部分乡村仍将大量残膜随意堆积在田间地头和垃圾坑内,甚至直接填埋,临时堆放点变成了违规处置点;截至督察进驻,博乐市君孚农业环保公司、华商时代(博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企业仍未投产。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地膜生产销售行为;积极争取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支持,加大残膜污染治理力度,压实县市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利用好现有废旧农膜加工处理企业,规范处置辖区废旧农膜,确保地膜回收率和利用率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指标。
四、整改措施
㈠加强科学技术服务。以“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6·25土地日、全国生态日、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广泛宣传地膜残留危害,鼓励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及裸播技术,提升广大种植户保护耕种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㈡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地膜生产销售和使用。自治州工信局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地膜行业规范及标准,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地膜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达标地膜产品供给。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销售过程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地膜销售单位、农资销售市场、网络销售平台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非标地膜出厂、入市、进田。
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地膜使用者、生产企业履行回收废旧地膜义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25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及博乐市达勒特镇完成田间地头和垃圾坑内的堆积残膜清理,规范临时堆放点建设,实现资源化利用。
㈣强化组织落实。以县市为单位,以乡镇为单元,在春耕前、秋收后组织实施网格化残膜回收攻坚行动,确保当季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机械回收率达到80%以上。博乐市积极争取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支持,督促博乐市华商时代(博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回收利用企业2025年6月30日前投产运行。
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发挥乡村基层治理作用,将种植户残膜回收责任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土地承包合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对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的监督管理。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废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开展资源化利用,坚决杜绝残膜随意堆积在田间地头、垃圾坑内、甚至直接填埋,临时堆放点变成违规处置点等行为再次发生。
五、完成情况
㈠加强科学技术服务。年初以自治州党委农办名义印发《2025年自治州“三农”重点工作服务指导方案》,将农田废旧地膜回收、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等工作纳入指导重点。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借助6·5环境日、6·25土地日、下乡指导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加强残膜回收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致全州广大农户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单位的一封信》等内容,广泛宣传地膜残留危害,不断提高种植户环保意识。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19万亩、全生物降解膜5万亩。强化技术服务,推广裸播种植面积15万亩,从源头减少地膜使用。
㈡严格源头管控。自治州工信局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地膜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工作计划》,规范地膜企业按照行业标准生产。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印发《2025年博州重点产(商)品监督抽查计划》《博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将农田地膜产品纳入监督抽查范围。联合执法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地膜生产企业36家次,发现问题9个,责令整改8个,抽检地膜17批次。博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地膜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签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精河县查办案件1起,处置不合格地膜1家,处罚1.84万元。
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组包联县市,常态化对负责区域地膜生产企业、农资市场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查办残膜未回收案件3起,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种植户履行农膜回收责任意识。联合市场监管春耕、秋收重要时期,督促各县市做好田间地头和残膜清理工作。博乐市达勒特镇俄罗森布拉格村临时堆放点的残膜已完成清理,共拉运92车、460吨,运至博乐市华商时代(博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㈣强化组织落实。2025年博州争取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3870万元,用于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回收和全生物降解膜的推广。督促县市做好秋季、春季残膜回收,确保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机械回收率达到80%以上。华商时代(博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投产,截至目前已累计加工废旧地膜5万余吨,产出塑料颗粒1000余吨;博乐市君孚农业环保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生产。组织县市有关人员赴精河县参观学习,并就地膜推广使用、回收利用、执法监督、项目实施等方面交流探讨;组织召开秋季废旧地膜回收现场会进行现场教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绿色农业高效发展。
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压实县市、乡镇、村队废旧地膜回收监管责任,将残膜回收纳入土地承包合同,收取残膜回收押金,确保残膜有效回收。督促县市建立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博乐市、精河县以3个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企业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废旧地膜的回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 65/T 3834—2023《废旧地膜分类分级规范》中“含泥土及其他杂质率≥50%的一类、二类、三类及含秸秆率>30%的四类废旧地膜,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要求,经温泉县住建部门批准,将废旧地膜拉至各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掩埋。2025年,阿合其农场兴晟塑业、中农博西(精河)科技有限公司已堆放约3万余吨回收的废旧地膜,目前已处理废旧地膜1万余吨,生产塑料颗粒40余吨,生产塑料托盘4800余片,秸秆托盘2000余片。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2277087(博乐市)
0909-7701686(精河县)
0909-7661177(温泉县)
邮箱: blsnyj@163.com(博乐市)
1042740930@qq.com(精河县)
56546006@qq.com(温泉县)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0909-2310720(0909-2318351)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