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博乐市东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长期处于漏管失控状态,雨污分流和排水系统完全失效,积水严重;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落实抑尘、排水、场地硬化等措施不到位,未按频次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五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对进场废物情况不明、底数不清,还存在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完成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积水清理,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督促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规范运行,保障博乐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四、整改措施
㈠由博乐市牵头制定东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积水处理方案,2025年6月底前将填埋场内积水抽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失效的雨污分流和排水系统进行修缮,确保雨污分流和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㈡由博乐市牵头针对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建设主体及设计图纸进行逐项核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维修,2025年10月底前确保固废填埋场正常运转,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
㈢由博乐市牵头针对五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管理混乱问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五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接收和处置记录台账,严禁超范围处理生活垃圾,做到立查立改。
五、完成情况
㈠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由博乐市住建局牵头,委托博乐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与通源市政工程公司签订维修合同,在填埋场内铺设抽水管网。自2025年5月起,持续将积存废水抽运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9月底前全部抽运完毕。同时,对雨污分流渠道进行清淤疏通,恢复排水功能;对北侧边坡实施加固,提升场地稳定性和排水效率。12月底前,积水已全部清除,排水系统修复完毕并正常运行。博乐市委托国检集团华科公司对填埋场周边环境及防渗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环保标准,库区防渗系统完整有效。目前,该填埋场已具备规范运行条件。
㈡ 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博乐边合区管委会委托博州政豪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核查,利用石材废料硬化进场道路,铺设1.3公里通水管网,保障抑尘供水;在管网建成前,配备洒水车常态化降尘。对雨污分流渠道进行清淤疏通,恢复功能。委托博乐市明镜水质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按规范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建立运营管理手册和全过程接收处置台账,实现溯源管理。目前,填埋场基础设施完善,抑尘、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地下水监测按频次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㈢ 五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运营单位自治州利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分区填埋要求,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实行分区倾倒、分类处置,杜绝混合。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平整、压实、覆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倾倒至南侧填埋场,按规范分层摊铺、压实。依据《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手册》规范运行管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分别建立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接收、处置全过程记录台账,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处置可控。目前,填埋场分区规范、台账健全,整改目标全面实现。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3月28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2281351(博乐市)
电子邮箱:1906268575@qq.com(博乐市)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231939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2日
审核人: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