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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博州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改革环节,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布局规划,强化卫生资源配置,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博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明确了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机构和大型医疗设备标准,建立起“以州人民医院为区域医疗中心、四个县市人民医院为纽带、以乡镇卫生院和村队卫生室为基础”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博州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甲医院,博乐市和温泉县人民医院新址建成使用;19所乡镇场卫生院、238所村队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置率达100%,实现零差率销售;农村户籍人口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州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建成使用。“十四五”期间,博州蒙医医院迁址新建、入选国家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精河县人民医院新址建成投用,19个乡镇场卫生院、56个村队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组建了城市医疗集团和三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州就医检测结果实现“一卡通”、结果互认。

二、建立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公立医院县域就诊率逐年提高,患者满意度95%以上。一是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2022年以博州人民医院和州蒙医医院为基础,成立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快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以及推动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一体化和连续性医疗服务打下了基础。二是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医共体。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人民医院创建为二甲医院、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持续推进二甲医院创建;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成立了医共体管委会,出台了实施方案,完成了医共体内人、财、物摸底调查;温泉县人民医院已挂牌医共体总院,强化了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为实现分级诊疗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三甲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强化州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功能定位,加强专科ICU、综合ICU及急救中心协同发展,持续加强胸痛、卒中等五大中心建设,增强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引导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博州人民医院与各县市人民医院均签订了医联体协议、专科帮扶协议,采取州人民医院医生定期下派坐诊、基层医生到州医院进修、远程会诊等方式强化医联体作用、提升基层专科服务能力,吸引患者就近就诊。

三、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方向,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现代法人治理体系为抓手,明确政府办医主体、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建设。一是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试点工作。以州人民医院为试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制衡的权利运行架构要求,建立了以理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县市人民医院为重点,开展医院章程试点,各县市相继出台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医院章程。二是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明确政府办医职责,理顺办医职能,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职能,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强化卫健委政府办医机构的监督职责,各级政府的“管医”职责得到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得到加强。积极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权、职称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的实现形式。目前,博州人民医院已赋予科级干部管理权限,已按照“两个允许”政策实行了奖励绩效工资制度,稳定收入占医务人员总收入的60%,激励收入占医务人员总收入的40%。各县市人民医院、乡镇场卫生院也实现了不同比例的稳定收入和激励收入,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围绕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三大重点,持续深化“院长负责制、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院务公开、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院信息公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和第三方审计,州县公立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四是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建立稳定长效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公立医院重建(扩建)均由各级财政通过中央预算内、一般债、抗疫国债等项目投入。“十三五”期间,全州财政卫生健康累计支出32.04亿元,年均增幅19.9%,比同期全州财政支出增幅高出8.4个百分点。2021—2023年全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达到6.4%、7.6%和7.8%,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全面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州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以“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严控药品配送企业数量、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加强自费药品使用管理、改善慢性病患者用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2017年至今药品零差率销售共让利群众约0.81亿元。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五是推进公立医院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州县市卫健委医疗服务监管职能,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健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做到依法全行业监管。2023年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监管24次。按照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的要求,由州县卫健委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2023年定期抽查33次。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相继成立了州县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州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坚持实行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州县两级公立医院党组织接受巡察12次,累计开展公立医院领导人任中、离任审计5次,运行监管得到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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