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博乐市围绕“党的领导机制更加健全、团的骨干队伍巩固壮大、团组织覆盖大幅拓展、团员先进性持续提升、团组织功能明显增强”的改革目标,从“党的领导、团的工作力量选用、组织设置和动员、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四个方面深化改革、健全机制,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青年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效提升。
一、完善党的领导和支持保障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一盘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全面加强部门联动,紧盯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高位推进改革任务,2023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带队建的实施意见》,将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和市党委巡察监督内容。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博乐市青年工作联席第四次全体会议。深化团教协作,市团委书记担任市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兼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成立博乐市教育团工委,教育团工委书记在市团委挂职副书记;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党建考核和教育评价、教育督导内容,2023年以来,市党委教育工委与市团委联合开展学校领域检查指导4次。坚持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落实团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及时向市党委和上级团委报告团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情况,积极协助党组织从严从实考察、配备、管理团干部。
二、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坚持“选育管用”一条线。坚持配齐配强团干部队伍和完善考核培育机制“双轮驱动”,为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落地汇聚青年力量,按照“1+1+2+3+N”加强专、兼、挂职团干部配备,有效充实工作力量。同时,注重多渠道充实团的各级工作骨干,面向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聘请3名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担任青少年事务社工;畅通团干部成长渠道,印发《博乐市团委挂(兼)职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团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
三、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坚持“实践育人”一条路。通过“新建共建”扩大团组织有形覆盖,成立博乐市青年联合会,建立团代表联络站,发挥团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以青年之家为联络点,实现村队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覆盖,凝聚青年力量,服务大局发展;建立团组织465个,示范性“青年之家”12家,团组织触角不断延伸。在现代中心城商圈打造“两新”团组织示范点,大力推进“两新”组织建团,截至目前,共组建“两新”团支部78个,常态化开展实践活动144场次,全市“青年之家”覆盖率达100%;开展红领巾小课堂等品牌活动102场,覆盖5710人次。改革以来,不断推动资源配置社会化,主动向社会筹资源、从青年中找帮手,在“99公益日”活动期间,面向社会各界筹集“共青团爱心生日会”等项目资金4.7万元;在自治州、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招募志愿者600余名,顺利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其中12名志愿者荣获自治州优秀志愿者称号。
四、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坚持“纳新培优”一体化。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精准调控团员发展结构,落实评议入团、推优入团、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机制,全年发展团员完成率100%,学社衔接率100%。加强政治教育,举办基层团干部和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团队干部100余人;市域7所中学建立中学团校。落实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2023年,全市385名优秀青少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666名优秀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高考前夕,为934名高三毕业生举办18岁成人仪式。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字号品牌项目时代内涵和育人功能,全市105个村队(社区)青年志愿服务队组建率达100%,2023年以来,选树全国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7个、选树自治区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11个。
审核人:李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