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深入贯彻落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园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第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59号)和《自治州加快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博州党办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县委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讨论分析精河园区管理制度改革。
一、明确组织领导架构。实施园区整合提级管理,将精河公铁国际联运综合物流园划入精河工业园区,调整为园区内设机构。强化县委对园区发展的直接领导,明确由援疆县委副书记兼任党工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园区管委会主任,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1名,为组织任命,管委会副主任3名,面向全社会招聘,已发布公告。重新修改《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提交审核。明确将社会性事务全部交由精河镇负责,恢复其对企园社区的全面管理。园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事务,移交县住建局统筹管理,实施“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明确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保障园区各项执法工作,服从园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推动园区管委会“解绑瘦身”。
二、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围绕精河县区域性物流枢纽和工业城市定位,对标“1+2+6+12+1”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精河工业园区着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化工与冶金、现代商贸物流三大主导产业。其中:主园区聚焦打造自治区优质棉纺织产品加工基地、自治区枸杞大健康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棉纺织、产业用纺织品、枸杞和进口油料精深加工产业等;化工产业集中区聚焦打造自治区精细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盐基化工、磷基化工、石油化工;商贸物流集中区聚焦打造阿拉山口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承载区、落地加工承接区,重点发展危化品集运、跨境物流、多式联运、进出口落地加工产业等。
三、明确人事薪酬制度。园区根据州县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明确副主任及以下全员岗位聘用,按照“公开公正、分级分批、竞争择优、自愿参与”原则,《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机构人员竞聘实施方案》已进入审核阶段;明确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吸引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充实专业化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支撑力,为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明确全员实行档案封存、编制保留、身份不变,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办法,年度收入总额为精河县同级别干部工资的1.5~3倍,激发人员干事创业激情,正在完善薪酬方案。
四、明确“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明确将2024年县国资委出资成立的“精河辰蕴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直接划转变更至园区作为一级公司直接进行运营,同时根据园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定位分设4个二级子公司(投融资、资产管理运营、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制定《精河县园区运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公司架构及岗位设置,确保公司各层级人员充足。借鉴襄阳国际陆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博州国投公司现有成熟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办法,正在起草《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运营公司的考核方案》、《园区运营公司薪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