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2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博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州地质灾害概况
自治州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点785处(含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其中:崩塌及崩塌隐患558处、滑坡68处(不稳定斜坡26处)、泥石流隐患159处,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气温升高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人工振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二、2021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㈠根据自治州地质条件、气候特点及地质灾害分布特征,预计今年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汛期(5—10月),其中主汛期(6—9月)强降水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㈡经预测,2021年度全州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春季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夏季降水量较常年偏少近2成,初夏阶段性干旱,盛夏高温、冰雹、局地暴雨及由此引发洪水的频率较高。预计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中旬。
㈢地震诱发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震裂山体)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分布面积广,治理难度大。
㈣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多,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
根据全州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2021年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小型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10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震和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地质灾害活动有老灾点危害继续存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将呈不断增强趋势,全州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处于重点防范时期。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
㈠西、南、北部山区及山前冲积带。
㈡山区中小学校、北疆铁路、精伊霍铁路、奎赛高等级公路、西气东输二线、中哈石油管道博州段等重要交通运输干线。
㈢赛里木湖区域及博乐市乌图布拉克沟、赛里克沟、玉科克沟、青稞稞沟,博尔塔拉河、保尔德河(含兵团)、库色木契克河、哈日图热格河、夏尔西里河;精河县冬都劲河、乌吐劲河、精河、乌拉斯台河、阿恰勒河、大河沿子河,那仁果勒牧场;温泉县阿尔夏提沟、米尔其克沟、大胡斯台沟、查干赛沟、牙马特沟、苏鲁别其沟、小温泉科克特格西沟、鄂托克赛尔河等沟谷、湖泊、河流沿线。
㈣ABH工程、精河县下天吉水库、温泉县鄂托克赛尔水库、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工程、五一水库、七一水库等水利工程。
㈤博乐市哈日图热格景区、精河县巴音那木景区、大海子、小海子、温泉县阿尔夏提景区。
㈥五台工业园石灰岩矿,博乐市喇嘛苏铜矿、库尔尕生铅锌矿、花岗岩矿区,精河县莱历斯高尔钼矿,温泉县北达巴特铜矿、哈尔达坂铅锌矿、祖鲁洪铜多金属矿、阿尔夏提铁矿、夏格纳石英岩矿、本布图石灰岩矿、袖吾尔特石灰岩矿等矿区。
㈦阿拉山口市喀拉达坂边防公路沿线多处,乌兰达布森检查站、S205省道沿线、西里根呼和哈得采石场等地。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㈠强化管理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县市、赛管委、五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责任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编制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灾制度。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山洪多发、地震且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区域以及2020年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调查,及早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各县市 、赛管委、五台工业园区要加强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周围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改(扩)建、延续矿山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详细评估,并制定绿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4.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2021年度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试点工作的要求,5月10日前完成博州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设备现场安装工作;5月15日前,全面完成监测对象基础资料录入、预警模型初设等工作;5月31日前启动运行,同步开展2021年度两县两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典型事件。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矿山、农牧区、旅游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使受灾害威胁严重地区的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㈡搬迁避让措施。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较大,应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2.居于相对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村(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3.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村民,一般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
㈢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网络,按照“谁受威胁,谁监测”的原则,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村队的作用,对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要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定点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以提高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的能力和水平。
㈣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通过收集利用地质灾害资料,建立全州地质灾害数据库,综合分析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及空间分布规律,进行地质灾害分区,开展暴雨特点、雨量强级与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相关研究,建立自治州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汛期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全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同时,进行野外调查,验证预报的准确率,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完善预报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报水平。
㈤严防次生地质灾害。在地震灾后重建中,预防次生地质灾害是首要任务,应贯彻躲避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长远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进行滑坡、泥石流的调查监测,分析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类型、植被发育、降雨等因素,圈定危险区,并对灾害的类型和规模进行预测,对重点的滑坡、泥石流进行动态监测,制定次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规划。
㈥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每日灾情报告工作。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向州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报告当日有无地质灾害灾情。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各项管理制度。
五、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库沙英·阿斯拜克:州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13040577111
战呈美: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主任18116812168
达瓦骄: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科员 19999572220
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0909—6288018、0909—6288028、0909—6288007(传真) —————————————————————————————
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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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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